寻找同盟者:苏俄两次对华宣言(2)
辛亥革命网 2010-11-1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娜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十月革命后,在资本主义世界里,苏俄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异教徒”诞生,迅即遭到国际帝国主义的疯狂干涉。在保卫新生苏维埃政权的同时
图2:列宁同志
1920年9月27日,加拉罕第二次对华宣言发表,重申废除沙俄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从中国夺取一切领土无偿永久归还中国;两国另行缔结有关贸易经济的条约,建立正常的贸易和经济关系;废除治外法权;中国不给俄国反革命以任何支持;应互派外交和领事代表,尽快缔结友好条约。
第二次对华宣言透露出苏俄建立平等同盟关系的意图,这在当时与应付拖延废除特权的列强形成鲜明对比。苏俄这一态度,是对列强侵华政策的有力打击,极大促进了中国收回特权运动。但在中东路问题上,第二次宣言退步到“另行签订使用中东铁路办法的专门条约”,实际上仍把握着该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破天荒头一次平等对待中国的苏俄宣言下,人民群众掀起的喜悦浪潮一次次冲击着北洋政府。实际利益驱使北洋政府坐下来与苏俄进行谈判。随后,中国停止旧俄公使、领事待遇的命令,旧俄租界先后收回。
中苏双方在中东路和外蒙问题上的巨大分歧使得两国谈判无法取得结果。1923年,加拉罕率团使华,发表第三次对华宣言,重申第二次宣言的立场。利益的冲突使得双方直到1924年才正式谈判,并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俄关于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以及声明书、换文等,恢复外交关系。但苏联在外蒙和中东路问题上暴露出的民族利己主义,为以后中苏关系破裂埋下了种子。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