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彰显中国软实力

辛亥革命网 2010-11-1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娜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近代中国被侵略、被欺侮的历史已深深刻在中华民族耻辱柱上。中共领导人及广大人民迫切期待能在新中国建立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外交关系

  近代中国被侵略、被欺侮的历史已深深刻在中华民族耻辱柱上。中共领导人及广大人民迫切期待能在新中国建立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外交关系,重建民族自尊。

  1949年6月,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向世界传递了这样的信息:“任何外国政府,只要它愿意断绝对于中国反动派的关系,不再勾结或援助中国反动派,并向人民的中国采取真正的而不是虚伪的友好态度,我们就愿意同它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原则的基础之上,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1949年10月1日,在举国欢庆的新中国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向世界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且又一次强调:“凡愿意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届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一个历史契机的到来,使得中国人民真诚期待的建立和平共处外交关系的愿望实现了!

  1950年,印度成为第一个同中国建交的资本主义国家,但两国尚有一些历史遗留没有解决。1947年印巴分治后,英国将其在西藏的权益转与印度。1952年,新中国和平解放西藏时,印度还保留着在西藏的种种特权,这是一个主权国家所不能容忍的。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在中南海西花厅接见印度代表团,中印两国就西藏问题进行会谈。周恩来在遵循毛泽东思想、总结外交实践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印度方面非常赞同处理中印关系的这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发表谈判公报,并签订《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其中序言部分就明确了协定的缔结精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图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贡献者: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

  1954年4月,周恩来赴瑞士参加旨在解决朝鲜问题、恢复印度支那的日内瓦会议。在会议休会期间,周恩来欣然接受印度的访问邀请。一时印度掀起中印友好的热潮,到处是“印地一泰妮巴依巴依严!”(印中人民是兄弟)、“潘查希落锦德巴!”(五项原则万岁)的欢呼声。6月28日,《中印联合声明》发表,以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此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文字上稍微改动,将“平等互惠”改为“平等互利”。随后两天,周恩来应邀访问缅甸。两国发表《中缅联合声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样成为指导中缅关系的准则。同年10月11日,周恩来在北京会见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和日本学术文化访华团时,坦诚地说:“我们倡导了五项原则,就是大家所知道的,互相等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此时,将“互相尊重领土主权”进一步完善为“互相等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后定形!


图2: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访问印度时,和印度总统(右一)、总理尼赫鲁(左二)、副总统(左一)合影


图3: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访问缅甸时,和缅甸总理吴努握手

  后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逐步推广到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中去,并得到世界特别是兄弟国家的认可。1955年4月,印度尼西亚召开亚非会议(万隆会议),会上提出十项国际关系原则的基本点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7年十二届联大、1970年二十五届联大、1974年二十九届联大也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逐步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接受,在国际条约中被屡次引用和确认。20世纪90年代,邓小平提出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构想时,基础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中国不仅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而且是其忠诚的奉行者。中国根据此原则建立起睦邻友好关系,在国际上树立起共处的典范。此原则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在国际社会深人人心,对于推动世界和平发展、共同进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中国“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