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辛亥革命网 2010-11-1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李娜 查看:
1949年新中国的建国,受到国际各方势力关注,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较量的焦点。中共领导人制定的“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三大外交政策符合中国当时的处境。美苏冷战下,中苏两国战略利益的需要、意识形态一致性使得双方相互靠近,但期间不乏利益冲突与分歧。
三大外交政策使得中苏关系面临很大的考验,最具代表性的是1945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这一条约是蒋介石政府与苏联签订的,而新政府在外交上要“另起炉灶”,即不承认一切旧条约。如果不能废除这一条约,新中国政府的形象必然大大折扣;但苏联也不会轻易答应放弃既得利益。1949年1月30日至2月8日,苏联政治局委员米高扬秘密前往西柏坡,与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提前接触。两国在外蒙、旅顺驻兵等问题上的分歧使得彼此会谈不爽。为解决这些问题,1949年6月底,刘少奇率团秘密出访苏联。苏联方面曾给予这样的承诺:承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为不平等条约,待毛泽东访苏时解决此问题。这样的承诺坚定了新中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新中国成立,中共领导人很快要面临废约问题。鉴于中苏的特殊关系,中国一再委婉要求签订新条约,斯大林对此却不正面回答。1949年12月,毛泽东应邀访苏,希望把废约问题妥善解决。毛泽东抵苏后即和斯大林展开会谈。苏联方面考虑到当时国际局势,只是提出撤出旅顺驻军,其他条款不作改动。作为民族解放事业的代言人,毛泽东对此非常失望,也大为不满。鉴于彼此的战略需要、美国分裂中苏策略的公开化以及中国领导人的毫不退让,斯大林权衡之后,决定退让一步。双方决定签订新条约,以维护团结大局。
1950年1月20日,周恩来抵达莫斯科,准备就缔结新约进行谈判。1月底,双方就苏方提供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草案进行讨论。经过多次会谈,1950年2月14日,两国在莫斯科签订有效期为3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有关中国长春铁路(简称中长铁路)、旅顺口及大连、贷款等协定。
图1: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周恩来与苏联外交部部长安得列·扬努阿勒耶维赤·维辛斯基签订互助条约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规定,中苏双方均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同盟、集团、行动和措施,缔约一方如果受到第三国的侵略,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并且发展和巩固两国经济文化关系,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中规定,苏联将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全部财产无偿移交给中国政府;苏军从旅顺口撤退,将该地设备有偿移交中国政府,以上两项最晚不迟于1952年末。《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中规定,从1950年至1954年,苏联给中国贷款3亿美元,年利为1%;这笔贷款作为中国偿付苏联卖给中国的机器设备与器材之用;中国在1963年底以前,将用原料、茶叶、美元等分期还清这笔贷款及利息。1950年2月16日,毛泽东、周恩来等一行回国。在此后的一段时间,中苏还签定关于经济性和专业性的协定,如建立电报电话、交换邮件包裹的协定,在我国新疆创办中苏石油公司和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公司的协定等。中苏外长还以互换照会的形式声明,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等。
图2:1950年发行的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为背景的纪念邮票
体现两国平等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当时影响巨大,毛泽东对此高度评价。它有力反击了资本主义的敌对,促进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但在条约执行中以及后来中苏合作过程中,苏联明显暴露出大国沙文主义倾向,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使同盟条约不可避免地蒙上阴影,最终导致两国关系的破裂。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