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救国
辛亥革命网 2013-09-23 00:00 来源:扬州晚报 作者:扬州晚报 查看:
辛亥革命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辛亥时期的革命志士们,始终把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他们一方面深信,只要推翻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中国一定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取得“异常之速度”,在短期内“迎头赶上”甚至超过西方国家;一方面通过发展经济,努力改善民生,“为人民谋福祉”。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为了振兴实业,成立实业部,先后颁布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法令,使当时的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民国初年,现代工业无论在数量、规模、范围还是影响上都大大超过晚清几十年的总和,教育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医疗事业等也都有了明显的进步。这就为以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国货运动
创始于1916年的上海华生电器厂全景
临时政府倡导国货运动得到了基层社会的广泛响应,人民群众为爱国热情所鼓舞,消费国货,抵制洋货,使得不少民族工业“生意发达,日不暇给”。上海在民族实业家荣氏兄弟的带动下,兴起和发展了一大批民族工业:长沙,“几乎每天都有新公司注册”。
临时政府农商部不仅取消旧时的各种封建垄断专权和不良陋规,积极鼓励私人投资,还明确规定工艺品的发明者及改良者拥有专利权,对成绩卓著的商办企业进行奖励。积极选派国货参与对外交流。1914年,中国政府选派产品参加了在日本东京举办的大正博览会,展出8000余件产品。这大大提高了国货的声誉,增强了国货产品与洋货的竞争力。
私有财产“保护伞”
在推动和保护工商业方面,“以保护人民财产为急务”,规定“凡在民国范围内的人民,所有一切财产,均应归人民享有”。《临时约法》第6条规定:“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这就使私有财产受到了保护,从而刺激着民族资本工商业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