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小城镇建设应当降温(2)

辛亥革命网 2011-04-26 00:00 来源:《中国改革》 作者:宋亚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城镇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城镇化水平以年均0.625%的速度递增。在表面的数字背后,值得探讨的是:很多地方的小城

        我在调研中与乡镇的同志反复推算过,一个小城镇的镇区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时,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才能维持在基本不亏损的状态(以正常的管理为前提);达到3万以上时,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才可以出现良好的运行局面;达到5万以上时,区域经济中心的主导地位与各种生产要素的聚集功能就能够明显地发挥出来,并产生出较强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行政管理成本也达最低。

        农村的繁荣和农民的富裕是小城镇建设之源

        发达地区城镇化的成功经验表明,没有农业经济的基因“变异”,没有乡镇工业的渗透“发酵”,没有农村社会的“脱胎换骨”, 没有农民收入的一定剩余, 就不会有小城镇迅猛发展。

        浙江省小城镇建设之所以发达, 主要源于两个重要基础:一是非农户比例大大超过纯农业户,半数以上农户的家庭收入来源于非农业;二是发展壮大的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许多地方通过兴办乡镇工业小区的方式推动乡镇工业企业向乡镇驻地集聚, 带动了小城镇的迅速发展。 因此,不立足于农村的繁荣和农民的富裕,小城镇建设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而在中西部地区,非但没有这两个前提基础,而且多数乡镇政府处在“吃饭财政”的窘迫状况,一些地方甚至连干部的“前四项”基本工资都难以按月足额发放。各个地方用以解决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路径,主要有“以地生财”和“集资建镇”两条。

       “以地生财” 是用尽可能低的价格, 尽可能多的把农民手中的农用地征为非农建设用地,然后再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给开发商。这中间,每亩土地的价差一般都在4万元左右。“集资建镇”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卖户口”,即通过交纳一定的费用,将农民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性质的小城镇户口。这在80年代中后期是各地聚敛民财最普遍的“法门”。二是以“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名义向广大群众、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资,甚至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进行硬性摊派;三是通过所谓“市场运作”的方法,把小城镇的某些基础设施交给企业开发,并从政策上给予垄断性的经营特权。

        上述的这些办法,很大程度上属于乡镇政府在严重缺乏资金的情况下,为推动和促进小城镇建设被逼出来的“绝招”甚至是“毒招”。但是,这种竭泽而渔的行为必然导致政府与民众的两败俱伤,最后使小城镇建设成为无以为继的干涸河流。

        因此,对于不发达地区的农业乡镇政府来说,理性决策应是坚持“以农业为源”、“以农民为本”的指导思想。具备条件的地方尽力加快小城镇的建设进程,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则应把工作重心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上,放在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产品结构的有效调整上,放在帮助农民围绕自身的各种条件增收和提高素质上。

        我在县市调研时,经常看到路边的田埂上或小城镇的墙壁上的标语。如“三年实现城镇化,五年实现工业化”,这些口号和指标甚至被写进了当届乡镇政府的工作报告。这种工作热情和追求精神当然好,但是,这项长期、艰巨的城镇化建设不能指望通过某种群众运动,全力以赴地短期突击,达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效果!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切不能一哄而起,互相盲目攀比竞赛,更不可耍“花拳秀腿”,搞成政府领导人的 “形象工程” 和 “政绩工程”。

        我们应该本着向历史负责、 为人民负责的态度,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现实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出发,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小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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