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华天下|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113周年,辛亥网移动版

首页 > 辛亥百年 > 生活 >

清末民初的剪辫运动(2)

           剪辫而归的国人,给国内的进步人士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归国的留学生大多任职于军界或学界,清朝新军中的新兵和新设学堂中的学子深受其感染。1905年,新编陆军仿日改革军服。拥有很多归国留日生的新军们趁机剪掉辫子,一时军界割辫者不计胜数。1906年 ,岭南学堂学生,同日剪辫者数十人。同年,顺天府中学堂数名学生相约剪辫。面对军界和学界愈演愈烈的剪辫风潮,清廷颁布了严禁剪辫的饬令,剪辫之风稍缓。但是随着慈禧去世,清廷内部出现了一批赞成剪辫的王宫贵胄。民间剪辫之风遂又起。宣统二年(1910年),资政院提出剪辫易服的议案。青年学生哄传剪辫议案已通过,一时间剪辫风潮演变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群众运动。1911年1月15日,在上海召开了4万人参加的剪辫大会,约有两成人当场剪辫。在直隶、山东、两广、江浙、云贵等多个省份,甚至是在清朝龙兴之地的奉天,剪辫者骆驿不绝。面对此种情况,已至垂暮的清朝虽下令禁止,但是已无力回天,只得听之任之。在剪辫易服风潮的推动和武昌起义的压力下,清廷于宣统三年十月二十七日(1911年12月17日)根据资政院的呈请,准许民间自由剪发。剪辫最后获得了清政府法律上的承认。

           辛亥革命后,民国成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强制剪辫令。强制令一下,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剪辫团体,召开剪辫大会。但是,如同清初汉人抵制满人的“薙法令”一样,民国政府的剪辫令遭到了一批守旧的分子的抵制,宁愿不要头也要留下辫子,即所谓的“吾头可断,辫不可剪”。面对这样抵制,一些激进的学生和士兵,便在大街上强制剪掉行人的辫子,因剪辫而生的冲突,在各地时有所闻。不过,从全国范围看,民国初年的时候,多数人都陆续剪掉了辫子,例如,在北京至1928年,留辫者只占总人口的0.4%。自此,男子带辫子的历史在中国基本消失了。

  图三:被士兵强制剪辫的路人

         去掉拖在中国人背后200多年的这条长辫子,对于20世纪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进步。起初,要求剪辫的人,多为排满而要求恢复汉人的束发。辛亥人士,虽也已排满反清为己任。但是,在民国成立之后,并没有恢复汉人的束发。这时男子发型多为平顶、圆顶、三七分西式发,有的剃光头。由此见得,这场历经半个世纪多的剪辫运动,不论是提倡者和领导者,其思想都经历了由传统到近代的变迁。这场运动对于近代国人思想观念的变迁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笔。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