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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次参加伦敦奥运会(3)


  向社会人士募款也不顺利,上海富商钟玉亭同意捐助20亿元法币,并介绍另外3位商人各捐助20亿元法币,总共80亿元法币,但必须在代表团中安排职位随团出国。中国体育协进会同意安排他们以顾问或随员身份加入代表团。他们所捐款项用来支付运动员服装、器材以及买粮食、路费等等支用。

  王正廷等尽管做了很多努力,但中华奥运代表团最终筹措的经费仍然没有达到预算,只好将参赛运动员减少一半,并先期派以“亚洲球王”李惠堂为首的足球队一路出访比赛直达伦敦,靠卖门票再筹资金。

  更加糟糕的是,代表团出发前,有人散布谣言,说代表团用捐款在黑市套购黄金外汇,向外国航空公司捞取回扣,主持者徇情营私安插私人等,致使各个部门来找代表团的麻烦。王正廷便利用个人的地位和威望,与各个部门和有关人员通融,才平息事端,总算保证了代表团的出行。

  由于经费不足,中国体育代表团为节省路费,所有成员不是集中出发,而是根据所在地就近原则分3批按不同的路线前往伦敦。每位运动员只发给一件上衣、一条领带在奥运会上用,路上吃的饭菜也不好,可以说是节衣缩食才好不容易到了伦敦。

  借债返国心灰意冷

  伦敦奥运会还没有结束,中华奥运代表团就面临了一场更严重的财政危机:代表团带去的钱已经快花完了,团员回国的机票、车船费自然无钱可买。

  怎么办?掌管代表团财务的王正廷心急如焚,他连续多次打电报向国内求援,但教育部却复电称:“国民政府无钱追加预算,请代表团自行解决。”这可把王正廷气坏了,身处窘境的他一时走投无路,只好自己想办法。

  作为中华奥运代表团的总领队,王正廷以身作则,首先把自己腰包里的钱掏出来,他还利用自己与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的良好私交,向其求得了3000美元。请英国侨界的朋友捐款,向同去的随员顾乾麟借了500美元,向王景春借了150英镑,甚至把代表团没吃完的米卖给华侨饭馆换得100英镑。

  在费用仍欠缺的情况下,王正廷又与中国驻英大使馆交涉,由大使馆出面担保,请英国通济隆旅行社先为中华体育代表团垫付购机票的费用,总算让代表团成员得以回国。

  “讨钱”参加英国伦敦奥运会使王正廷颜面尽失,且对国民政府心灰意冷。1948年圣诞夜之后,他就从上海移居香港。1957年,76岁的王正廷在保加利亚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53届年会上辞去了国际奥委会委员职务,被国际奥委会聘为名誉委员。

  1961年5月21日,王正廷因病在香港九龙圣德勒撒医院去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