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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一年湖广铁路借款和中国人民拒债保路的(2)

       美国看到它在四国银行团中谈判分赃很不顺手,又鉴于中国人民起来激烈反对,以为要获得满意的结果,只有向清政府施加政治压力。1909年7月15日,美国总统塔夫脱直接致电清政府摄政醇亲王载沣,抱怨“美国在此次铁路借款中遭到某种出于成见的反对”,意在要清政府镇压中国人民拒借路债的正义行动,满足美国资本家在借款中享受同等权益的希望。同一天,美国国务卿诺克斯电令美国驻华代理公使费莱齐,要他向清政府提出严肃警告:“如若希望美国考虑低于同等权益的条件,就不符合美国的尊严”,清政府“应负完全责任”,“如若他国银行家坚持反对美国的平等参加”,清政府“就应决定专与”美国“进行协商”。1909年9月张之洞去世,四国借款案由邮传部接办。

       美国的这些政治活动使它在四国银行团中的谈判地位得到了加强,英国支持它“享有绝对同等的机会”。1910年5月23日,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在巴黎达成协议:借款和一切材料购置由四国银行团平均分配;总副工程师由四国按线路具体分段指派。还应指出,他们竟置中国政府于不顾,擅自议定川汉线延长至四川的成都,恣意扩大投资区域。

       同年7月13日,英、法、德、美四国驻华公使向清政府递交同文照会,提出四国银行团的巴黎协定,要求据此签订湖广铁路借款正式合同。

       清政府在“湘鄂人士电牍纷驰,群以取销合同为惟一之策”的强大舆论压力下,不敢骤然签订正约,以免激成巨变。而且它为了缓和民情的反对,已于1910年1月30日颁发上谕,允许鄂境粤汉、川汉铁路商办。它只想将这件事拖下去,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再来办。

       但是,英、法、德、美四国公使多次递来公文,催订正约,不许它再行延搁,对它的那道上谕,提出责问和攻击。邮传部与外务部屡次熟商,对内对外迄无两全之策,陷于进退维谷之中。最后,清政府被迫于1911年5月20日由邮传部大臣盛宣怀这个买办官僚与四国银行团签订了六百万英镑的湖广铁路借款合同。这项借款债票年息五厘,按虚数九五折交款,四国各占四分之一的款额,即150万英镑,除利息和折扣两项巨大利益外,购料权按四国平均分配。通过供应铁路钢轨等器材,他们既可以操纵料价牟取暴利,又可享有大宗购料佣金。该银行团发售债票的款项,存入四国的银行,然后按照铁路施工进度,分期分批交付现款,购料用款也按进料逐项提用。

       湖广铁路借款,激发起川、鄂、湘、粤四省人民如火如荼的保路运动。保路运动又成为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的导火线。清政权终于在辛亥革命的巨浪中覆灭。

       武昌起义后,我国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从美国特意绕道英、法两国回国途中到伦敦和巴黎,正告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须即停止付给清政府湖广铁路借款,免使清政府利用借款镇压中国人民革命势力。这又可见中国人民自始至终是反对这项借款的。

       当中国人民还处在无权地位时,就已经为反对此项借款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难道在中国人民站起来的今天,历史还会倒退吗!这当然是痴心作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