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全文)(3)

辛亥革命网 2016-07-15 09:17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查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了《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全文如下:

  27. 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中国南海诸岛。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侵略进行了英勇抵抗。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推进,中、美、英三国于1943年12月发表《开罗宣言》郑重宣布,日本必须将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其中第8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28.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1946年11月至12月,中国政府指派林遵上校等高级军政官员,乘坐“永兴”、“中建”、“太平”、“中业”4艘军舰,分赴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举行仪式,重立主权碑,派兵驻守。随后,中国政府用上述4艘军舰名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4个岛屿进行重新命名。

  29. 1947年3月,中国政府在太平岛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隶属广东省。中国还在太平岛设立气象台和电台,自6月起对外广播气象信息。

  30. 在对南海诸岛重新进行地理测绘的基础上,中国政府于1947年组织编写了《南海诸岛地理志略》,审定《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绘制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月,中国政府公布《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包括《南海诸岛位置图》。

  31. 1949年6月,中国政府颁布《海南特区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把“海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其他附属岛屿”划入海南特区。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多次重申并采取立法、行政设治、外交交涉等措施进一步维护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中国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的巡逻执法、资源开发和科学考察等活动从未中断过。

  33. 1951年8月,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指出,“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

  34. 1958年9月,中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明确规定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采用直线基线方法划定领海基线,上述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35. 1959年3月,中国政府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设立“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1969年3月,该“办事处”改称“广东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革命委员会”;1981年10月,恢复“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称谓。

  36. 1983年4月,中国地名委员会受权公布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总计287个。

  37. 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行政区,管辖范围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38.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省,管辖范围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39. 1992年2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确立了中国领海和毗连区的基本法律制度,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对1992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2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

  40. 1996年5月,中国政府宣布中国大陆沿海由山东高角至海南岛峻壁角49个领海基点和由直线相连的领海基线,以及西沙群岛28个领海基点和由直线相连的基线,并宣布将另行公布其余领海基线。

  41. 1998年6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确立了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基本法律制度,并明确规定:“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

  42. 2012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43. 中国高度重视南海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自1999年起,中国实施南海伏季休渔制度。截至2015年底,中国在南海共建成国家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6处,省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6处,总面积达269万公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处,总面积达128万公顷。

  44.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台湾当局一直驻守在南沙群岛太平岛,设有民事服务管理机构,并对岛上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三)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

  45.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复南海诸岛并恢复行使主权,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承认南海诸岛是中国领土。

  46. 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会议规定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1952年,日本政府正式表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同年,由时任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签字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第十五图《东南亚图》,把和约规定日本必须放弃的西沙、南沙群岛及东沙、中沙群岛全部标绘属于中国。

  47. 1955年10月,国际民航组织在马尼拉召开会议,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菲律宾、南越和中国台湾当局派代表出席,菲律宾代表为会议主席,法国代表为副主席。会议通过的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而会上没有任何一个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

  48.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明确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9月14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郑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这项决定”。

  49. 1956年8月,美国驻台机构一等秘书韦士德向中国台湾当局口头申请,美军人员拟前往黄岩岛、双子群礁、景宏岛、鸿庥岛、南威岛等中沙和南沙群岛岛礁进行地形测量。中国台湾当局随后同意了美方的申请。

  50. 1960年12月,美国政府致函中国台湾当局,“请求准许”美军事人员赴南沙群岛双子群礁、景宏岛、南威岛进行实地测量。中国台湾当局批准了上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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