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预备立宪的幻灭

辛亥革命网 2014-12-04 14:24 来源:团结报 作者:张炜 查看:

晚清预备立宪不仅第一次触动了中国延续千年的皇权专制制度,而且诞生了历史上第一批具有现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开始了中国人民追求现代政治文明和法制文明的漫漫征程。

  晚清预备立宪不仅第一次触动了中国延续千年的皇权专制制度,而且诞生了历史上第一批具有现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开始了中国人民追求现代政治文明和法制文明的漫漫征程。就这场改革运动本身进程而言,由于清政府总是在某种被迫的情形下才有所行动,与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内尖锐的民族与社会矛盾无法形成有效互动,致使变革最终只得落得无可奈何花落去的结局,而且也让风雨飘摇的清王朝归于土崩瓦解。

  ◆千呼万唤始开立宪大门

  甲午战败,不仅宣告了追求器物革新的洋务运动的破产,更使民族存亡问题渐成为国人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鉴于当时的情势,郑观应于1895年便提出了“开国会、定宪法”的主张,也由此成为近代中国君主立宪政治制度的首倡者。1897年,德国派军队强占胶州湾以后,康有为赶到北京,数次上疏立宪。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梁启超在流亡海外后组织了“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继续宣传君主立宪适合于中国国情的主张。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使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1901年1月,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下令推行新政,变法自强。先前被遏制的“变革之机”逐渐恢复,“有志之士翻译欧美及日本之书籍,研究宪法者渐众。”

  日本在1904—1905年的日俄战争中取得胜利,令立宪思潮愈益高涨。朝野上下将战争的胜负与政体上的立宪与专制的优劣联系起来,纷纷上书进言请求立宪。与此同时,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1905年8月成立的具有政党性质的同盟会,鲜明提出了民主共和的政治理念,并拟发动武装起义推翻满清统治。在此种咄咄逼人的背景下,清朝的大员们忧心忡忡的吁请“剿除革命党政策,除速施行立宪制度外更无他法”。慈禧对革命的痛恨程度超出了她对立宪主义的厌恶,于是决定支持她认为为害较轻的立宪运动。由此,清廷最终派遣载泽、戴鸿慈、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慈禧太后在反复考虑了他们归来后所上奏折后,终为立宪可使皇位永固、外患较轻、内乱可弥的三大利所动,于1906年9月颁布了仿行立宪上谕,将指导思想定为“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此时距郑观应首倡立宪已过去了十一年。

  ◆九年预备立宪期与速开国会

  颁布仿行立宪上谕之后,紧接着是商讨政府机构改革,以作为建立君主立宪制的第一步。但由于利益冲突,军机处、内务府、翰林院等重要机构并未有丝毫改动,满族官员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的权力得到巩固,而汉族官员的权力则遭到削弱,譬如袁世凯便失去了他六镇北洋军中的四镇。这直接导致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分裂。而对于一再宣称“绝无干犯皇室尊严之心”的立宪派组织政闻社,也仍然为清廷所深忌,并在1907年遭到封杀,借以打击海外立宪派成员。而最使立宪派人士忧虑的是,1908年清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并规定在宪法生效以前有九年预备期。

  在这一期限宣布后,郑观应认为若是在正常情况下,这个期限未尝不可,但国家危如累卵,实在等不及,遂呼吁速开国会:“与其延宕时日,议院未立而先亡,何若……即开国会,或可挽回于万一。”1909年10月,立宪派首领张謇发表《请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以图补救书》,得到各省谘议局的响应。1910年1月,各省谘议局代表向都察院呈交了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的请愿书。清廷发布上谕坚持九年预备期,驳回了代表们的请求,使第一次国会大请愿无果而终。当年6月,各省请愿开国会代表150余人,再次赴都察院呈递请愿书,但“诸王大臣入见后,商议许久,旋定议必须俟九年筹备完全,方可议开国会。”第二次请愿又告失败。梁启超悲切地指出:“国民所以哀号迫切再三吁诉者,徒以现今之政治组织循而不改,不及五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所必无事也”。10月,立宪派又进行了速开国会的第三次大请愿。此次请愿卷进了社会各界,声势之大前所未有。迫于强大的社会压力,清廷一方面做了些许让步,宣布召开国会年限缩短为五年,并定于宣统三年成立责任内阁,但另一方面勒令严禁再请。在此期间,由同盟会领导的武装斗争迅速在全国展开,清朝的统治更加岌岌可危。郑观应写道:“当此危急存亡之秋,亟当顺民心速开国会。今观政府之对待资政院,各省督抚之对待谘议局”,“岂开诚布公,与民更始,上下一心,变法自强之意乎?不觉掷笔三叹。”

  ◆为时已晚的《重大信条十九条》

  清政府从宣布预备立宪到改革管制,从筹设谘议局、资政院到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无不是在立宪派的奔走呼号下不得不采取的行为,被动地位始终未变。正如《泰晤士报》所说:“改革派们必须得拉扯着政府向前移进一码,才能让它往前挪动一寸。”慈禧太后只是把立宪当成用来安抚公众而不需真正损害其自身权力的一个有力工具。因此,政府的很多措施虽然决议要施行,但行动迟缓,缺乏诚意。这一点连外国人也看得清楚:“满人和保守的满清官吏们的揣测或许是对的,在诏书中所列出的项目将永远不会被完成,它们被列出来,只是为了做做样子罢了。”

  因此,立宪运动很难遏制革命党人的武装斗争。作为资产阶级上层的立宪派,本来是反对革命,支持立宪的,并且奢望借立宪分享国家权力。然而,“皇族内阁”的出现,不仅使他们的幻想落空,而且深感“人心愈涣”,“大局难支”,从而开始新的转向。到了11月3日,武昌起义的枪声已然打响,多省督抚转投革命,清廷释放了自戊戌变法以来的所有政治犯,承认革命党为正式政党,接受部分北洋将领提出的本年内召开国会的要求,并紧急发布了《择期颁布君主立宪重要信条谕》,史称《重大信条十九条》。这一上谕较前几次有了诸多重大突破,不仅大幅缩小了皇帝的权力,事事“以宪法规定者为限”,而且在国会、内阁和皇帝三者之间,实行权力制衡原则,提高了国会的权力地位,“宪法”实行内阁责任制。若仅从内容来看,应该说这是一份立宪改革以来最能体现虚君立宪精神的文件,但由于清廷此前的作为已将信用用尽,致使此时抛出的绣球再无多少人愿意接。11月20日,清廷最后一次修改了资政院章程,大大扩充了资政院的权力和地位,甚至已经超出了立宪派原先的请愿要求,但也同样应和者寡。对此,立宪派们不胜遗憾,只能哀叹清廷主政者时常错判形势,觉醒的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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