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巡礼

辛亥革命网 2010-06-04 00:00 来源:新华社 作者:魏武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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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历史的脚步,这是民主的声音——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正式确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0年肝胆相照。中国共产党执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参政议政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与时俱进、求索创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理论政策不断取得新成就
 
     这是穿越60年岁月,凝聚一代代共产党人和各民主党派不断思索、不懈追求的足迹——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理论,明确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确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基本方针,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由此确立。
 
     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多党合作理论和政策的拨乱反正,强调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并把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使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制定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将多党合作制度纳入党的基本纲领,为坚持、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可靠保证。1993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为多党合作最终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三个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把多党合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同时,对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开创了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
 
     我国多党合作理论政策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日臻完备,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不竭动力。
 
     民主协商、建言国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成为凝聚智慧平台
 
     理论创新孕育实践动力。政治协商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书面建议……从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重要文件到宪法和重要法律修改建议,从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到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到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和听取建议的形式丰富多样、通畅高效。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1990年至200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到287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85次。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共142次,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出席的有37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26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9万多项,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党委就地方重大问题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进行协商,也已形成制度。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政治协商的另一重要方式。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如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时,非中共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5人,占委员总数的60.1%;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4%;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2%。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669名,占29.9%。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7.8万名党外人士担任政协委员。
 
     三峡工程、耕地保护、两岸“三通”、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青藏铁路沿线发展、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有效发挥政策咨询和智力咨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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