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分裂 民国管辖西藏(2)
辛亥革命网 2009-03-24 00:00 来源:侨报 作者:侨报 查看:
4.西藏设立驻京办事处
1927年,蒋介石掌权的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建立,南京政府新建伊始,即重申西藏、蒙古均为中国领土。
十三世达赖和噶厦对新成立的南京政府也寄予希望,主动派使赴南京与中央联系。
1928 年冬,达赖派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晋见蒋介石,面陈藏事,表示内向之意。与此同时,九世班禅先是派代表赴京祝贺国民政府成立,随后又经中央批准成立驻京办事处。
1931年5月,南京政府召开国民会议,西藏地方共有19名代表参加。
这是统一的国民政府成立之后,西藏代表首次参加中央召开的全国性会议,此后历次全国性政治会议,均有西藏地方的代表参加。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深明大义,都表示支持中央,共同抗日,为解决藏内纠纷、促进团结提供了有利时机。
2.袁世凯恢复达赖名号
1912年4月,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后,于22日专门就海内外注目的蒙藏回疆地位问题发布大总统令,重申“五族共和”。
为打击分裂,袁于6月命令川军、滇军开始西征康区,国务会议也于6月 22日决定仍尊达赖为全藏教主,但中央将特设军务司驻康定,设民政总督驻拉萨。
民国政府在将恢复达赖名号的命令电告噶厦的同时,派遣蒙藏事务局佥事马吉符等为册封使,取道印度赴藏册封,因英国阻挠未能入藏。12月又派人为西藏宣抚使,同样因英印政府阻挠过境未能成行。民国中央政府并未因此动摇中国坚持对藏主权的努力,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间的关系也并未因此而中断。 1912年8月,为组建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国会,北京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和参众两院议员选举法,规定了西藏地方参加选举的办法和西藏当选议员可直接参与民国国政。次年4月,袁世凯加封九世班禅“致忠阐化”名号,赞扬他“效忠民国,维持藏事”之功。与此同时,北京政府颁行《西藏第一届国会选举法》,规定“西藏第一届参议员及众议员之选举,得于政府所在地行之”,“西藏之选举监督,以蒙藏事务局总裁充之。”随后,两院西藏议员正式选出,他们随即于次年参加了第一届国会常会,参与了中央对全国的治理工作。
1913年10月6日,英国政府宣布承认中华民国政府,而民国始建,即已宣布西藏为中国的一部分,这实际上等同承认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但在实际上,英国却以此为诱饵,迫使袁世凯最终同意派代表参加西姆拉会议。在英人一手策划下,英人与夏扎在会外背着中国代表私下签订 “西姆拉条约”划出“麦克马洪线”。
5.主持达赖班禅坐床典礼
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活佛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对于寻觅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应遵循的办法,西藏地方政府都按照历来的规定一一呈报中央政府。
现在的十四世达赖在他两岁时被选为转世灵童之一。1939年,经西藏地方政府呈报,中央政府指令青海省当局派军队把他护送至拉萨。1940年,经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到拉萨察看后,同意西藏地方摄政热振关于免于金瓶掣签的申请,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中央代表吴忠信在与达赖喇嘛座位平行的礼仪下,主持了坐床大典。
1937年九世班禅圆寂后,国民政府行政院专门通过了“征认班禅呼毕勒罕办法”。1944年,班禅堪厅认定官保慈丹为转世灵童后,噶厦也于1947年宣称寻到两名灵童,但对中央派员主持签订灵童一事避而不答。
国民政府经长期考虑,代总统李宗仁于1949年6月3日发布训令,准予青海灵童官保慈丹免于掣签,继任为第十世班禅。并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为专使,前往塔尔寺主持坐床大典,宣读总统令,颁发金印。
本文作者陈崇凯系西藏民族学院历史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