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改造(3)

辛亥革命网 2010-11-18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吴文昭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面临着如何在这个庞大而落后的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历史课题。,三大改造,

  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完成了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其中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互助合作道路实现的,所以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是紧接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而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地广泛开展起来的。土地改革一完成,中国共产党就号召农民组织起来,并于1951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于12月下发试行。该决议于1953年2月正式通过,3月公布,它指出要按照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发挥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12月,中共中央又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进一步阐述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步骤与方法。在这两个决议指导下,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得到了较快而稳定的发展。其间,1953年春,互助合作运动在一些地区发生了急躁冒进倾向,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予以及时纠正。这一时期,以发展互助组为中心,同时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初级社发展迅速,3月底全国初级社就发展到近10万个,年底达到了497000多个,并在1955年上半年继续迅猛发展。这一年是初级社普遍建立阶段。由于发展过猛,出现了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破坏生产环境等问题,损害了农民和国家利益。中共中央及时地采取措施扭转形势,于1955年1月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决定将合作化运动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接下来的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阶段。这一阶段,党内发生了严重意见分歧,一方以毛泽东为代表,一方以邓子恢为代表,毛泽东主张加快发展,批评邓子恢等人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将争论上升到阶级斗争高度,影响了党内民主,助长了“左”的思想。之后,合作化运动出现了高速发展,到1956年底,入社农户达到96.3%,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但是因为这后一阶段发展过快,工作过粗,遗留了不少问题,到1958年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农村元气大伤,也种下了“文革”的种子。

图6:广东省新会县个体手工业者组织的木器生产合作社

  手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统计,手工业产值加上农民的手工业副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0%。但是,个体手工业分散落后,很不稳固,中共中央决定通过改造,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1953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应当重视手工业的指示》,开始组织个体手工业者开展互助合作。同年11月20日至12月17日,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提出了手工业合作化的三种组织形式: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会议要求各地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到1956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达到10多万个,入社手工业者达91.7%,基本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然而由于后期受农业合作化运动影响,发展过快,产生了不少缺憾诸如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下降,品种减少等。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是中国社会的一次巨大变革,使中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此,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三大改造的完成,公有制的确立,更加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控制国家经济,加强了它的统一领导。但是,在今日看来,三大改造以较为简单的方式消灭了当初不该消灭的经济成份,从而消灭了经济活力的做法,值得反思。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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