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民初国会
辛亥革命网 2010-11-18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杨德洲 查看:
当先进的中国人认识到西方之所以强大,与其先进的制度分不开,而这一制度便是议会政治时,于是实行议会政治也便成了他们心目中拯救中国的理想药方。早在19世纪下半叶,就有人提出“开议院,伸民权”。武昌起义,封建专制被推翻,中国人心目中的议会制度马上就要付诸实践了。
1912年1月28日,南京成立了临时参议院,这相当于西方国会的立法权力机构。为了南北统一,争取北洋军阀的支持,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务,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并于3月初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此举是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防止其专权。并且还规定了参议院拥有立法、财政、任免、外交、顾问、对大总统和国务员的弹劾权及受理请愿权、质问权、查办权等。
图1:1912年,孙中山向南京临时参议院辞去大总统职,随后,参议院北移。
4月,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北京临时参议院各党派虽有分歧,但是仍同心行使议会职权,限制袁世凯的权力膨胀,对袁世凯政府采取“严明监督主义”,“以期国家之进步”。北京参议院在反对袁世凯独裁的过程中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按照《临时约法》规定,国家实行内阁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并无实权,政党内阁才具有实权。因此,袁世凯为了实行独裁,首先便欲以陆征祥内阁取代国民党员唐绍仪内阁,以便将内阁控制在自己手里。不过,此举遭临时参议院否决,参议院兴起的倒阁风潮后来以国民党员赵秉钧出任总理,进行组阁才告一段落。赵秉钧虽为国民党员,实际上是袁世凯的心腹。8月,参议院通过了《国会组织法》和《议员选举法》,决定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议员由各省及地区推选,参议员在各省区中分摊,众议院按每80万人口产生1名的比例以复选制选出,不足800万人口的省份仍须选举10名议员。国会拥有立法权,根据这两部法律规定,宪法草案应由第一届国会参众两院各选同数委员起草拟定,而袁世凯企图剥夺国会的制宪权,便欲另立宪法起草机关,以便其操控,制定一部扩大总统权力的所谓“强国宪法”。在袁世凯的操纵下,以杨度、汪荣宝等人为委员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于1913年3月3日向参议院提出《编拟宪法草案委员会大纲案》,这也遭到参议员的否决,从而打破了袁世凯的企图。除此之外,北京参议院还在财政、官职审定、外交等方面同袁世凯展开了斗争,都打破了袁世凯的独裁专制的企图。
在1912年底至次年初的议员大选中,当时的第一大党国民党在选举中取得绝对的优势,在参众两院中占据392个席位,国民党的组阁势必进一步威胁袁世凯独裁的美梦,于是,袁世凯派人暗杀了宋教仁,并支持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合并成进步党,以对抗国民党。国民党虽然在竞选中取得优势,但此时已是四分五裂。
1913年4月8日,民国第一届国会正式在北京开幕。4月26日,当参众两院选举正副议长时,宋案公布,查知国务总理赵秉钧参与此案的铁证,许多议员亦怀疑袁世凯与此案有关,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同时,上海审判厅票传赵秉钧到案,但赵未到案,袁世凯也横加阻挠该案的审判。4月27日,袁世凯政府又与五国银行团进行二千五百万磅善后大借款的协商。5月5日,众议院以229票的多数否决了该案,但是袁世凯不顾国会的反对,强行借款。7月,国会又发现袁世凯于4月20日背着国会向奥国秘密借款。从此国会与袁世凯政府冲突日益加剧,议员提出的质问书、弹劾案接连不断。5月20日,袁世凯又背着国会与沙俄签定了关于蒙古问题的协约,承认沙俄在外蒙古的殖民特权。这也遭到议员的质问。国会开幕以后,由于宋案、借款等问题,未来得及制定宪法。7月12日,宪法起草委员会于众议院开成立会。委员会在天坛制定了宪法草案,称“天坛宪草”。起草委员会自8月12日第七次会议开始,讨论总统选举法。其中规定大总统任期为六年,不得连任,只能再任,不得二次被选,国务总理须国会同意,大总统须经参议院出席员2/3以上方可议决是否解散众议院。这两点也使袁世凯最不满意,于是袁世凯便指使黎元洪会同十四省都督联电上先选总统建议书,又诱致另一些人向国会提出先选总统后定宪法的议案。迫于压力和形势的考量,起草委员会在五日之内草草完成了总统选举法,并规定大总统权限在正式宪法形成之前参照《临时约法》之规定。同时,在二次革命被镇压后,袁世凯免去赵秉钧、周学熙的职务,以此换来议员的谅解,也进一步拉拢国会议员选举自己当上正式大总统。
图2: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