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试错”也是改革开放

辛亥革命网 2010-09-13 00:00 来源:红网 作者:邓学志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为免除促进开放工作创新者的后顾之忧,重庆在立法促开放时特别设置了容错机制。《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规定,开放工作效果不好,或者造

  为免除促进开放工作创新者的后顾之忧,重庆在立法促开放时特别设置了容错机制。《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规定,开放工作效果不好,或者造成损失,只要程序符合规定,未谋私利,可以减轻或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1月3日《新京报》)

  所谓改革开放,就是“创新”,就是“探险”,就是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正如每一次科技创新,每一次科技进步,都要通过几十次上百次甚至千次的科学“探险”才能获得成功一样,改革开放中每一项改革措施的成功,也必须通过许多次的“探险”,在不断的“探险”中获得进步。奢望每一次“探险”都能获得预期的成果,这不是科学的态度。改革开放三十年历史中,已经有无数的事例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重庆通过法规允许政府在开放中“试错”,就是在思想上、体制上的一次开放,一次进步。

  回首改革开放三十年,一方面我们看到,多数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都是在争议中前行,并且在前行中不断修正,最终成为社会共识的,这也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一些“探险者”在改革过程中饱受非议甚至落马,不少“探险”行动在非议中半途而废。正是在“一次性探险”和“成者王侯败者寇”的思想禁锢,以及急功近利和“投入要与产出成正比”的思想观念中,改革者担负了超过自身承受力的风险,进而消减了在改革开放中的“探险”和“创新”的意识。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缺少对“探险者”进行保护的体制和机制。

  但不能说此前我们对在改革开放中的“探险者”没有宽容和保护的措施,如果没有,就不会有今天令世人瞩目的改革开放成果。但是,此前的宽容和保护,是基于人治层面如上级领导的支持,而非法制层面的保护。重庆允许“试错”,就是由人治上的“宽容”变为法律上的保护,是依法推动改革开放的新举措。改革开放的成功来自于一次次的“探险”,当“探险者”一次次勇敢向前冲锋时,他们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需要思想上的鼓舞。

  当然,允许“试错”绝非是包容“探险”中的乱作为。对允许“试错”的项目,还需要程序符合规定,是经过民主决策而非拍脑袋决策的行为。也就是说,在立项之前,首先要确定它是不是探索性强、风险高的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事中督查,事后审计,防止“试错”成为一部分人乱作为后免责的挡箭牌。唯有如此,允许“试错”才能真正成为改革开放“探险”行为的制度保障。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