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是我党在政治理念上的重大创新
辛亥革命网 2010-09-11 00:00 来源:红网 作者:师新乔 曹洪耀 查看: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党在不断解放思想的历程中,实现了政治理念上的一系列重大创新,这些创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它们在推动中国政治生活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
一、法治理念深入人心。1978年,我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健全党规党法,反对个人崇拜,少宣传个人,加强集体领导,并着重提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此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论断,为在全党树立法治意识奠定了思想基础。1990年3月18日,江泽民同志在参加人大、政协两会时发表了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讲话,首次明确地表述了我党的法治思想。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发表了《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郑重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二、政治文明备受重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为指引改革协调发展和中国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理论基石。之后,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标志着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跨入一个新的里程碑。以此为开端,中国政治文明的脚步越来越快、越来越稳,一系列新的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政治观念相继产生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同和拥护。
三、保护人权写入《宪法》。如果说毛泽东同志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奠定了制度基础。那么邓小平同志开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更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而江泽民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中国人权事业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我国人权事业推向新的高度。在2004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四、以人为本成为核心政治理念。改革开放以前,“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我国长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其基本观点遭到批判。邓小平同志在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对人道主义有一段明确的阐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江泽民同志面对新的世界格局和新的国内状况,开始大力倡导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以人为本逐步成为我党自觉的执政理念。21世纪以来,以人为本融入了主流意识形态,并且成为我党改革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2003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表明,以人为本已经成为全党的共识,成为党的核心政治理念。尤其重要的是,以人为本的核心政治理念的确立,为其他重大政治理论(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等)的产生、完善、发展与落实奠定了基础、规定了原则并指明了方向。对于我党而言,这是政治理念上的全新发展,这一重大发展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总之,在三十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不仅可以清晰地看到党在政治理念上不断创新的坚实脚步,还可以从中窥测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美好未来,从而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胜的信心。
(作者系市委党校行政管理与实务教研室主任、教授,市委党校办公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