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臣民”到“公民”

辛亥革命网 2011-08-17 00:0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常青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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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的概念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它有时既简单又复杂,既具体又抽象,既历史又现实。可以说,上下五千年,浩荡五大洲,世界上所有历史文化现象,无不围绕“民”字展开。“民”字定乾坤,无“民”皆为空。

     “民”的变迁,打上了太多太多的历史烙印。

     在数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民”与“官”始终对立而生。官是“高官”、“达官”,民却只能是“臣民”、“小民”、“草民”、“贱民”,“刁民”、“暴民”。

     “人民”概念的出现,应该说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成了国家的主人。“人民军队”、“人民警察”、“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铁路”、“人民卫生”、“人民公社”,就连货币也是“人民币”,一切都凸显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

     改革开放前后,有关“民”的词汇,深深留在中国人记忆中的还有“农民”和“市民”。虽然两者都属“人民”,但其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差距,却有十万八千里。

     在那个年代里,从官到民,从城到乡,几乎所有的人都忽略了自己最不应该忽略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一词,似乎仅仅成了躺在《宪法》里的一个尤物。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民”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历史性嬗变。借用一句古诗来形容,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城乡二元结构被打破,“农民”从被束缚了数千年的土地上解放出来,迅速融入市场经济的洪流,“农民”身上的“身份自卑”渐渐隐退,“市民”头上的“身份自豪”也光环不再。原来的“市民”变成了“城镇居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许多地方也被命名为“新市民”。

     “新市民”的出现,不仅仅是名称之变,更重要的是“民权”之变:勤劳、朴实的农民工进城后从事着最脏、最苦、最累、最险的作业,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他们的权利、权益也逐渐得到保障,凸显了中国社会发展中的公平与正义。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和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群体:“股民”。据统计,截止今年7月,沪深两市股票有效账户已突破1亿户大关,全国至少有1.5亿居民与股市紧紧联系在一起。“股民”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经济生态。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在30年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天方夜谭”。

     另一个应时而生的词汇就是“网民”。据权威机构报告,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到1.82亿。网民们通过网络反映情况、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参政议政、监督投诉,促进与推动了中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今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在人民网同广大网民在线交流,进一步表明“网民”已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近年来,“公民”一词在中国政治生活中越来越受到重视,普通百姓“公民”意识也在不断复苏和强化。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应该说,这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升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先声。

     有专家指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公民意识”包括“归属意识”、“法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都能够塑造起成熟的现代“公民”意识,都能够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维护权利履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将大大向前推进。

     由“臣民”、“小民”、“草民”、“贱民”、“刁民”到“农民”、“市民”、“居民”、“人民”,再到“股民”、“网民”、“公民”,“民”的变迁,勾画出中国数千年历史的发展脉络,展示出新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伟业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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