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亚运同台的台前幕后

辛亥革命网 2014-02-20 00:00 来源:人民政协网 作者:李立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根据国际奥委会名古屋决议,会址在台北的奥委会只能是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用英文写的),旗和歌都与他们过去使用的不同。对于Chinese T

  根据国际奥委会名古屋决议,会址在台北的奥委会只能是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用英文写的),旗和歌都与他们过去使用的不同。对于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的中文译文,大陆当时习惯于译成中国台北奥委会,台湾却把它译成中华台北奥委会。长期以来,对这个中文名称一直是各说各的。在第三国参加国际比赛时,因只用英文名称,不存在中文译名问题,而在用汉字表达地名的国家,如日本、韩国,则使用这些国家本身的字母,将Chinese Taipei 的发音拼写出来,代替汉字译名问题,但是在北京举办亚运会,无法避开中文名称问题。于是,如何翻译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这一名称,成为双方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1988年12月,在维也纳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和各国奥委会大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台北名誉委员徐亨和委员吴经国向何振梁提出,希望私下谈一谈。7日晚,双方举行了第一次面对面的单独会晤。

  寒暄后,吴经国提出,他们愿意派队参加北京亚运会,但要用“中华台北”的名称。何振梁指出,“‘中国台北’的译法是顺理成章的。我不理解为什么台湾有些人反对用‘中国台北’,究竟‘中国台北’和‘中华台北’区别何在?”双方商定于1989年1月18日在香港会面。

  1月18日,何振梁和屠铭德与徐亨和吴经国在香港再次会晤。这次是两岸奥委会代表正式会晤,吴经国等专门拿了中国台北奥委会主席张丰绪的书面委托书。会晤在文华酒店何振梁的住房进行。

  这以后,双方又根据形势的发展,各自不断地进行研究。3月8日,大陆方面向报界透露,“在严格遵守国际奥委会的前提下,有关参赛的技术性问题,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经过磋商,不难解决。相信两岸之间的体育交往,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今年将有新的突破。”

  台湾方面立即理解了这一信息,认为有可能达成某种协议。这时,台湾方面传来消息说,如果在台湾队参赛的名称上能给他们一个台阶下,台北奥委会的秘书长李庆华愿意来同大陆方面正式会谈。当时,在大陆与台湾之间来回传递消息的人是当过台湾体育总会副秘书长的齐剑洪的儿子齐伟超。齐伟超在香港做生意,来往于大陆和台湾,所以两边都接得上话。

  3月9日,何振梁约见齐氏父子,约李庆华同吴经国一起来香港商谈。齐伟超问何振梁能否承诺同意台方的要求。何振梁说:“哪有先承诺再商谈的?承诺了就不必再商谈了。谈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3月15日,何振梁与中国奥委会的正副秘书长魏纪中、屠铭德到了香港。16日晚,齐伟超通报李庆华已到香港,希望马上就谈。何振梁考虑当晚的谈话可以不作为正式会谈,决定由魏纪中、屠铭德先与他初步接触。双方相互有所了解,对正式会谈有好处。于是,魏、屠与李见面。通过接触,得知李庆华对我们的底牌已摸清楚。何振梁考虑再三,决定明天不能拍板定案。在我们同意用“中华台北”的名义的同时,要让台方对我们去台湾参加国际性比赛应按国际奥委会决议作出一定的承诺,并且要台湾撤销对两岸交往所设置的种种人为障碍。

  17日上午,何振梁同李庆华会谈。李庆华强调,各说各的方案会带来不少问题。他希望我们从更大的范围着眼,同意台方用“中华台北”的名称。他还表示“如果你们这样做,你们的得会大于失。”何振梁于是不再与他继续就这个问题作进一步讨论,而是提出这次会谈,是两岸奥委会之间的第一次正式会谈,不仅要讲台湾地区体育队伍来大陆参赛的条件,也应把大陆的体育队伍到台湾地区参加国际性比赛的条件作为统一的内容进行考虑。既然双方都已接受国际奥委会的决议,那么大陆的体育队伍到台湾参加国际性比赛时就应该按照国际奥委会的决议进行,名称是中国队,打五星红旗,奏《义勇军进行曲》。

  对何振梁提出的问题,看起来李庆华并没有思想准备。他表示,你们用中国的名称是合乎情理的,但他对旗、歌没有表态。何振梁再次强调了名、旗、歌问题,并提出,两岸的体育交往中,台队已来大陆。但台湾当局对大陆入台设置障碍,这样难以实现双向交往。李表示同意何振梁的意见。

  何振梁表示相信他的话,但是为了避免今后出现问题,希望李庆华取得有关方面的正式认可,并和何振梁签订协议,希望尽快在双方认为合适的地点进行。

  4月4日,海峡两岸的奥委会在香港举行第二次会谈。会谈时,何振梁直截了当地提出:不管是台湾的体育队来大陆,还是大陆的体育队去台湾参加国际比赛,都应该按照国际奥委会的决议办。至于Chinese Taipei 的中文译法,我们可以尊重台湾方面的习惯用法,在比赛以及会议等正式场合,主办单位都称台湾方面为“中华台北奥委会”。至于大陆的体育队伍去台湾参加国际比赛,如果台湾方面一时做不到按国际奥委会的决议办,唯一的办法是台湾不申办国际正式比赛。考虑到李庆华先生目前的处境,会谈如果达成协议,双方可以做口头承诺,而不以书面形式签字。如台方不便,我们也可以承诺不向外界透露这次会晤。但是台湾应承诺体育队伍来亚运会及其他在大陆举行的亚洲国际比赛,也承诺不以这次协议作不利于两岸交往的宣传。

  李庆华表示,如果大陆的体育队伍去台湾参赛,名称无问题,但旗、歌目前还有困难。他还说,大陆杰出人士访台的条件,正努力解决,“既然请客人来访,就不应对客人附加任何条件。”他还说,这次会晤可以公开。于是商定4月7日上午10时,两岸奥委会分别在北京和台北同时向新闻界公布这次会晤结果。

  次日中午,何振梁请李庆华和齐伟超夫妇吃饭。出乎何振梁的意料,李庆华提出,最好有一个书面协议,何振梁当然同意。于是李庆华拿出事先拟好的草稿。大意是:“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赴大陆参加比赛、会议及活动时,大会(即主办单位)在文件、手册、名牌及所作的广播以中文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时,均须称呼其为‘中华台北’”。何振梁作了两点改动:一是在台方赴大陆参加比赛的一句前,增加“将按国际奥委会决议”;二是把最后一句“均须称呼其为……”中的“须”字册去,改为“均称之为……”李庆华同意。于是双方共同签署了两岸第一个书面协议。最后的书面协议是:“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赴大陆参加比赛、会议或活动,将按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办理,大会(即举办单位)所编印之文件、手册、寄发之信函、制作之名牌以及所做的广播等等,凡以中文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时,均称之为‘中华台北’”,下面则是何振梁同李庆华两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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