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理治年表(1951-1960年)

辛亥革命网 2017-05-25 09:54 来源:纪念朱理治文集 作者:肖迅 查看:

1951年2月,主持制定《东北行政区22个月财经准备计划纲要(草案)》。3月,写出《关于经济核算制的发言大纲》一文。

  1951年 44岁

  2月 主持制定《东北行政区22个月财经准备计划纲要(草案)》。

  3月 写出《关于经济核算制的发言大纲》一文,指出经济核算制是一种制度,它的特征是在国家计划之下,给予企业一定的经营权利与义务;它能启发企业的责任心、积极性及创造性,成为改善质量、厉行节约、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的主要工具。

  同月 写出《东北行政区的计划工作》一文。

  6月 离沈阳赴北京,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计划局副局长和全国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金委员会(简称核资委员会)副主任。

  9月5日 在第一次全国国营企业清理资产核定资金会议上作总结报告。

  1952年 45岁

  1月 兼任中央财经委员会物质分配局局长。

  8月5日 起草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党组关于第一次全国物资分配会议情况给周恩来并转毛泽东及中央的报告。

  10月 致信陈云、薄一波,对中央财经委员会内部工作问题提出建议。

  1953年 46岁

  4月4日 致信陈云,薄一波并转毛泽东及中共中央,报告物资分配局一年来的工作及第二次全国物资分配会议情况。

  1954年 47岁

  3月 任政务院交通部副部长、中共交通部党组副书记。

  4月28日至5月9日 参加交通部党组扩大会议(共6次),学习讨论七届四中全会的决议,检查党组的集体领导制度和党的团结问题。会议结论指出:朱理治等同志的发言,都是正确的,有很好的批评与建议,对部党组集体领导和今后工作有很大帮助。

  6月 在全国交通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作题为《为加强财务管理推行经济核算制降低成本而斗争》的总结报告。

  1955年 48岁

  4月 参加中共中央召开的西北历史问题座谈会并发言,表示拥护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再次检讨1935年陕北肃反扩大化中的错误,同时澄清1942年延安西北高干会上高岗的一些诬陷不实之词。

  1956年 49岁

  1月28日 主持召开全国航运会议,并作题为《为消灭海损事故提高运输质量而奋斗》的报告。

  2月4日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表对全国航运工作人员的讲话,号召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3月20日 主持讨论修改交通部1955年工作总结和1956年工作部署。

  7月11日 在重庆中央直属航运单位负责干部会议上作题为《改进川江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

  8月2日 在长江航运局运输工作会议上作题为《改进长航工作,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报告。

  9月10日 在交通部机关科长、工程师以上干部会议上作题为《关于长江航运工作的报告》。

  9月15日至27日 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中共八大。

  10月31日 就发展远洋航运事业问题为中共交通部党组起草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报告。

  10月 为中共交通部党组起草给周恩来并中共中央的《检查长江航运工作的报告》。

  1957年 50岁

  3月23日 在交通部直属航运局长会议上作关于1956年直属航运工作总结与1957年工作部署的报告。

  1958年 51岁

  6月11日 完成《写给竹沟革命纪念馆的回忆》一文。

  6月中旬 任中共中央财经小组成员。

  6月25日至7月27日 陪同陈云赴兰州、武汉、上海、无锡等地,参加西北、华中、华东协作区会议,并深入工厂、农村进行调查研究。

  7月25日 受陈云委托就在西北、华中、华东三个协作区调查的情况向中共中央、毛泽东写出报告,提出“鉴于我们的发展速度是古今中外所没有的高速度,因此第二个五年计划以分为前三年后两年两个阶段为好。1962年的指标暂定一个粗线条的,带幅度的,但指标相互间必须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不能每个省都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业体系,强求一律,必须根据资源、人力和原有基础发展各省经济”。

  本年 根据王首道转达的邓小平的意见,就1942年西北高干会结论中的不正确内容向中监委提出申诉。

  1959年 52岁

  3月下旬至4月中旬 赴郑州、洛阳、三门峡、西安等地,调查了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钢铁小洋群、地方工业情况。

  5月1日 致信陈云、李富春、薄一波并中共中央财经小组,汇报在河南、陕西调查的情况,指出“无论从各国和我国的经验来看,小洋群必须设立在有矿石和大煤炭的地方,并且矿石品位要高,煤能炼焦,矿石和煤炭的距离又要很近。要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建立小高炉的基地”。“现在看来,河南等省有的小洋群基地还是定多了些”。“目前全国建设的摊子铺得过大,因此,许多重点项目反而得不到材料,不能早日投入生产”。“我国的工业建设应该像现在这样大大小小一起上马互相争夺原材料,结果使大家都完不成计划呢?还是应该首先保证重点,让现代化的大企业尽快建好投入生产呢?显然后者是比较正确的”。

  8月25日 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1月6日 主持起草国家计委《关于改进物资工作和建立物资供应部的几点意见》稿并征求经济学家的意见。孙冶方回函说:“我已读过,对草稿提不出修改意见。”李富春指示印发计划会议,并送周恩来、彭真、薄一波、李先念、董必武、罗荣桓、贺龙、聂荣臻、刘伯承等中央领导。

  11月23日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作出《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指出1942年西北高干会结论中关于1935年陕北肃反事件中逮捕刘志丹、高岗是出于朱的有意陷害,朱拒绝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应予纠正。这一审查意见在随后召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得到批准。

  1960年 53岁

  1月 参加全国计划会议,在华北组会上发言,谈多快好省问题,指出没有多快即没有好省,但没有好省亦不会有多快,今后定指标,必须定质量、成本,技术指标和安全措施;社会主义威力不只在数量,而在多快好省的结合,数量、质量、品种都好,才能代表一个国家的威力;多快要鼓干劲,好省更要鼓干劲;对多快好省这条总路线必须有全面了解,要从多快中求好省,亦要从好省中求多快;“大跃进”在数量上要大跃进,在质量上亦要大跃进。

  2月 应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编辑委员会请求,写出1927年到1928年在北京、1934年至1935年在天津从事革命活动的回忆。

  7月1日 在国家计委干部会议上作题为《计划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党性锻炼》的报告。

  7月3日至22日 率队赴河北、山东两省视察工业支援农业情况。回京后向国家计委党组写出视察报告。

  8月 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候补书记兼计划委员会主任。

  10月30日 向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写出《关于华北区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中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指出1961年计划的方针应当是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加强工业和其他方面对农业的支援,在工业生产中着重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能力;缩短基本建设战线,集中力量打歼灭战,非生产性的建设,除必要的职工宿舍、学校、营房外,一概停止;增加生活资料的生产,适当照顾人民生活;注意尖端科学技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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