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确保外侨生命财产
辛亥革命网 2016-05-13 16:46 来源:中国黄埔军校网 作者:蒋介石 查看:
中华民国十六年南京事件后于三月三十一日蒋介石在上海外交大楼接见英美日法等国记者发表谈话
此次南京事件发生,各西报及通讯社,因宣传过甚,致多发生误会,虽此案真相,尚待调查,兹姑述其大略情形,俾明梗概,南京事件发生后之第二日,本人即到南京,当国民革命军攻到南京城外,直鲁军尚未退却时,城内发生排教行为,英美两国军舰开砲攻城,曾嘱南京卫戍司令程潜,对于无论中国军队或流氓,损害外侨生命财产,均须负责查明其确实情形,予外侨以满意之解决,如查明系国民革命军所为,自有相当办法。但英美军舰开砲前,并无提出何项警告,当向南京外人当局提出抗议,要求赔偿损失。国民革命军自出发北伐以后,所过各处,各国侨民,均表示好感,国民革命军甚为感谢,但到南京以后,因发生英美两国兵舰开砲事件,以致民众方面,甚为诧异,国民革命军认此为最耻辱之事,国民革命军之官长与兵士,自悉南京事件之后,非常愤慨,现在南京各官长及交涉员,竭力设法,使此案不致扩大。本人抵沪后,阅各西报之纪载,诸多失实,如言某国领事已死,某国领事已伤,外侨死伤数百数十之纪载,使各友邦对于国民革命军以前所得之信仰与好感,完全丧失,至为遗憾。须知国民政府之外交政策,对于各国侨民均表示好感,当可谅解,自南京事件发生以后,有奸人从中挑拨,希图怂恿各友邦联合一致对付国民革命军,考其原因,实亦西报宣传过甚所致,嗣后关于此种事件,须调查确实。譬如南京事件,至少须自信可以负责后,方能发电及纪载。国民革命军之主张,望各西报勿发过甚其辞之消息,使人发生怀疑。本人到沪时,由吴淞口经过黄埔江到高昌庙登岸,目击各国军舰及兵士甚多,租界以内,有外国兵士及各种障碍物防守,一若有备战之形势,因此即一变本人未到以前对上海之感想。租界乃系我国之领土,故本人不禁发生种种之刺激。当直鲁军在上海时,租界方面并无外兵及障碍物,而国民革命军到上海以后,即有外兵及障碍物,观察租界当局之意,以为我国民革命军似无保护外侨生命财产之能力,本人对于此点,认为莫大之耻辱。关于租界问题一节,本拟早日提出各项意见,以便彼此讨论,惟因中央政府之外交人员,尚未到沪,故未提出,一俟外交人员到后,即当提出讨论,且租界之形势日紧,我华人之愤激,势必日高,故本人对租界当局,不得不提出警告,甚望租界当局,改变以前之主张,使彼此感情渐可增进,此为租界当局应注意者。诸君对于中国情形,谅必明了,若各国仍用十九世纪之政策,采用军舰兵队之武力,对付中国,不但不能有益于租界及侨民之生命财产,而反有害,因现在之中国,与十九世纪时之中国不同之故也。我国民革命军所过之地,各友邦均可不必派兵,因我国民革命军对于外侨生命财产,负完全保护责任,如有伤害外侨生命财产,决当赔偿,必不失信。我国民革命军对于各种武力及示威行动,毫不恐惧,现下本人对于租界问题及各项外交问题,尚未奉到中央政府命令,此时不能表示。但今日可作非正式之谈话,亦即本人到上海以后,对于外交问题所得之结论:
一、取消不平等条约及收回租界,决不用武力及暴动,当由中央政府采用外交正当手续办理,希望诸君转告各国侨民,不必恐惧。
二、国民革命军之革命目的,祇求国际地位之平等, 孙总理之遗嘱主张,亦复如此,各国如能谅解此点,自动取消不平等条约,归还租界,自当认为友邦,即以前以不平等待我者,祇求其能变更以前之主张,亦可和好亲善,试问现在租界当局所采用之手段,能使中国国民发生好感否。
本人为国民革命军之首领,对此不能不发生遗憾,且认为国民革命军极大之耻辱。是以本人到上海以后,即警告上海民众,劝令勿入租界,滋生事端,现在罢工工人,大部份已经复工,据总工会报告,有外人工厂之工人,愿意到厂复工,而厂主拒绝,使工人甚为愤激,长此以往,如租界当局,不改变方针,将来发生暴动,应由租界当局负责,与国民革命军无关,租界以内,外人之治安,有外兵保护,而租界内之华人,应由何人保护,国民革命军有保护华人之责,然又不能通过租界,试问一方有保护华人之责任,一方又不能行使其职权,各国亦有此情理乎,总之,外兵外舰一日不撤退,国民革命军对于外侨之生命财产,一日不担保,甚望各友邦从速改变方针,俾得彼此早日修好,共谋人类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