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改的几个细节(2)

辛亥革命网 2016-07-14 10:47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李颖 查看:

中国共产党共召开了18次全国代表大会,一大通过了党纲,二大制定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党章。其后,党章经历了多次修改。

  中共七大修改党章

  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毛泽东在1945年召开的中共七大上,把创造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比作“香的马克思主义”“活的马克思主义”,而把那种故步自封、照搬照抄的马克思主义比作“臭的马克思主义”“死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强调,只有“香的”和“活的”马克思主义,才能解决中国问题。党的历史经验证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问题,需要具有在实践中进行理论创造的胆识和魄力。

  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关于农民运动的调查和农民问题的理论等,都具有独创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率部在井冈山建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抗日战争时期,随着革命实践的巨大发展及对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的不断总结,毛泽东的许多思想得到多方面展开。他在六届六中全会《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命题。从《实践论》《矛盾论》,到《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到《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再到《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等,这些著作充分表明,到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

  毛泽东思想这一科学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1941年3月,党的理论工作者张如心用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的提法。1943年7月5日,王稼祥撰文首先明确使用“毛泽东思想”的概念。7月6日,刘少奇为纪念建党22周年发文,也使用“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和“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体系”的概念。

  在七大上,党自创立以来,第一次将自己经过千辛万苦获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理论成果,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对统一全党思想,指导全党行动,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毛泽东后来回顾说:从建党直到七大,“我们全党的认识才完全统一起来”。

  中共八大修改党章

  没有再提毛泽东思想

  七大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刘少奇在七大上作修改党章的报告时,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但是,到了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包括党章和修改党章的报告在内的文件中,都没有再出现“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怎么回事?

  对于这个问题,境外出版的某些书中有一种说法,说八大不提“毛泽东思想”是中央压制毛泽东,“要他交出权力”。

  而事实上,并不是刘少奇和邓小平擅作主张删掉了“毛泽东思想”这一提法,恰恰相反,这正是毛泽东本人多年来的一贯主张,是根据毛泽东本人多次提议而决定的。

  毛泽东曾说:“如果把毛泽东思想同马列主义并提,有人会以为是两个东西,为了不使发生误会,就不提毛泽东思想。”

  1953年9月25日,毛泽东对《人民日报》送审的国庆社论提纲草稿作了两处修改。一处是将“这证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无敌力量”中的“毛泽东思想”删去,另一处是将“毛泽东思想使中国人民充满着无限胜利的信心”一句,改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同志使中国人民充满着无限胜利的信心”。同时批示:“不要将‘毛泽东思想’这一名词与马列主义并提,并在宣传上尽可能不用这个名词。”

  1954年1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精神,专门下发了《关于毛泽东思想应如何解释的通知》。毛泽东在审阅这个通知的草稿时,亲笔加了一段话:“写文章做讲演需要提到毛泽东同志的时候,可用‘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等字样。”中宣部在这份通知中说:

  “‘毛泽东思想’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它的内容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同一的。”

  “毛泽东同志曾指示今后不再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以免引起重大误解。我们认为今后党内同志写文章做报告,应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办理。”

  此外,据胡乔木讲,不再提毛泽东思想,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苏联共产党对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不感兴趣。他回忆说,我们党提出毛泽东思想后,苏联党始终拒绝承认这个提法,在苏联报刊上绝口不提毛泽东思想。这成了一个禁区。凡是中共文件提了的,它在发表时都给删掉。既然苏共是如此态度,中国革命又离不开苏联的帮助,从大局出发还是必须搞好与苏共的团结,出于这样的考虑,不仅《历史决议》(1953年作为附录收入《毛泽东选集》第3卷公开发表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者注)将毛泽东思想提法删去,1956年八大也不再提毛泽东思想。

  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两党、两国关系恶化以后,中共中央才恢复使用“毛泽东思想”的提法。

  中共十二大修改党章

  第一次把党的地位与国家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系统地总结了历史上党的建设的经验,反映了党的现实生活的要求。

  十二大党章的条文比七大、八大的都要少。七大有70条,八大有60条,十二大的只有50条。但是,十二大党章的字数要比七大、八大的多。不仅总纲的字数更多,条文的字数也稍微多一些。

  新党章有了一个内容比较充实的“总纲”(像七大以来的历次党章的“总纲”一样,它实际上是党的最简要的基本纲领),比较完整地、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党的性质、长远目标、当前目标,党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和党的领导作用的基本原则。

  新党章还有这样几个特点。

  首先,适应了新时期执政党的需要。过去我们没有执政,所以说不上这个问题。八大的党章涉及到一部分,但是没有充分地涉及。在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里,充分考虑到执政党的地位,在这方面作了很多针对性的规定。

  其次,适应了拨乱反正的需要,贯彻了民主集中制,这个在党章里面表现得非常明显。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方面,都作了有针对性的详细规定,防止任何个人专断。

  再次,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干部队伍“四化”的需要。

  最后,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党的地位与国家的关系,在党章里第一次有了明确的规定:党在执政以后,在社会主义国家,它的地位是什么,它的任务是什么,它的作用是什么。新党章把党与国家机关、非党组织的关系划清了,避免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党不管党的状况。党章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各种群众组织,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这就明确地规定了党与这些机关和组织的关系。

  所以说,十二大党章是有时代特点的,是适合于党的地位、党的历史状况、党的历史责任的。党章特别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这是过去的党章所没有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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