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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东大都督檄文

辛亥革命网 2016-04-06 09:09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蓝天蔚 查看:

中华民国军政府临时关东大都督蓝为照会事,本都督自奉军政府之命,筹谋恢复关东一带,已经一月有余。所有民国军对外行动,先时知照,免致误会。

 

关东大都督檄文

宣统三年十月初六

  中华民国军政府临时关东大都督蓝为照会事,本都督自奉军政府之命,筹谋恢复关东一带,已经一月有余。一切布置均臻完备,兵力到处,足以保护本国外国人民一切生命财产。故武昌起事之后,全国响应,义师到处,行动文明,各友邦外交团,均先后宣告中立。本都督为联合同胞,恢复关东三省,共图推倒清政府,辅助军政府,建立共和民国;同时对于外交各友邦,重敦睦谊,期以维持世界之和平,增进人类之幸福。所有民国军对外行动,先时知照,免致误会。

  ——所有清政府前此与各国缔结之条约,皆继续有效。

  ——所有外债,照旧担任,由各省按期摊还。

  ——在军政府占领地域内居留之各国人民及其财产教堂,均须保护。

  ——各国既得权利,一律保护。

  ——此次照会后,清政府再与各国订结条约,所许之权利,所借之国债,概不承认。

  ——各国如助清政府妨害军政府,军政府当以敌人相待。

  ——各国如供给战事物品于清政府,查出悉数没收。

  以上七条,除通知各友邦外,特知照诸义士。对于外交事宜,极力维持,务使友邦均知我军为义举、绝无排外性质搀杂其间。贵义士其各依据此文,以便施行。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月初六日。(《蓝天蔚之檄文》,《时报》宣统三年九月六日,第三版—第四版;《满洲革军之檄文》,《盛京时报》宣统三年十月十五日;孙曜编:《中华民国史料》,文明书局1929年版,第20—22页;郭孝成:《东三省革命记事》,柴德赓、荣孟源等编,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七,第395—3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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