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的公债思想及其时代特征

辛亥革命网 2018-09-18 09:19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刘杰 查看:

孙中山在长期的革命生涯里,通过实践和理论借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债思想。在辛亥革命之前,孙中山从事革命活动,筹发债票成为其筹款重要途径。辛亥鼎革后,其外债思想相比晚清民初国人对外债的认知更为丰富而成熟。同时还对如何利用外债,外债与主权的维系、债券信用担保等都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

  孙中山(1866-1925)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先导者。在四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之中殚精竭虑,力图通过革命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国家。在其波澜壮阔的革命实践历程中也因苦苦求索中国革命与建设道路给后世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思想。孙中山在长期的革命生涯里,无时不刻思考着中国的进程。从革命到建国,从民国肇建到实业建设宏图的描绘,现实层面看都面临资金困窘的棘手问题。这一过程都伴随着筹募公债以及利用外债等思想。他曾多次设想效法西方国家,以个人信用以及国家为担保,利用现代公债形式来举债促进建设事业的进程。虽然公债思想及实践并非孙中山宏大思想之中的主流,但回溯其革命历程,仍具有时代特色。前人多对其革命举债思想及其实践有一定论述。[对于孙中山公债思想研究,目前多侧重对革命举债的论述:如杨天石:《孙中山与民国初年的轮船招商局借款——兼论革命党人的财政困难与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4期);江满情:《论孙中山早期的革命活动对华侨的力量的依靠——以筹款活动为中心(1894-1911年)》(《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季云飞:《辛亥前孙中山赴欧美筹款述论》(《南京社会科学》1998年第12期)等;其外债思想主要集中在对外资利用上,如肖建杰:《试析孙中山的利用外资思想》,《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卢文莹:《孙中山利用外资思想及其对今天的启示》,《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989年第6期;黄彦:《论孙中山的开放思想》,《广东社会科学》1988年第4期等。]笔者亦曾简要梳理了其举债实践,但对于对其公债思想的内涵与维度仍待深入的探索,特别是结合其革命与国家建设实践历程给予更为全面的揭示。有鉴于此,本文拟以孙中山革命举债实践、国家实业建设构想等维度对其公债思想做进一步的探讨,以期进一步拓展孙中山研究的新视野,发掘其经济思想的新内涵。

  一、筹募债票以推进革命

  辛亥革命爆发前,孙中山长期在海外联络多方政治力量,奋力奔走以寻求更多的政治与经济的支持。自1895年组织兴中会以来,初建的革命政党尚无稳定经费来源,除了以“革命”作为政治动员与宣传向各海外商埠的华侨募集捐款之外,孙中山在革命策略上秉承实用主义,结合早年的西学知识与行走欧美日等国的实践与阅历积累,在革命初期便萌生通过信用举债以筹集经费。在革命历程之中,孙中山多次以革命者的身份和信用为担保,许诺以革命胜利归还为期,债券筹款成为其筹措革命经费重要手段之一。

  1895年孙中山以中国商务公会名义发行“中国商务公会股券”,每股额度为100美元。并效仿西方债票,在票面落有总理孙逸仙和司库刘祥签名以体现债券的信用。[《中国商务公会股券》,《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0页。]该债票经孙中山签字发行后多为兴中会会员及华侨所认购。由此开启了以债券形式募集革命经费的序幕。兴中会成立后,革命党有了更为规范的举债模式。190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策划成立“中华革命军”,为筹集军费发行了1元和10元军需债券。规定承销此券“实收到美金1元,成功之日即还本付息10元”。[《军需债券》,《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8页。]在兴中会筹饷大会上,孙中山便借此提议“请座众购买革命军需债券,谓此券规定实收美金10元,候革命成功之日,凭券即还本息100元,凡购券者即为兴中会当然会员,成功后可享受国家各项优先权利”。[《中华革命政府债券》,《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92页。]1905年在越南酝酿武装起义,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募债200万元。以发行千元票面债券2000张,每券实收250元,革命成功后还足本利1000元,承诺由广东募债总局“五年到期满,不愿收回本利者,以后则照本利之数,每年算回周息五厘。每年派息一次”。[《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债券》,《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91页。]1906年他又效法前例在河内以“中国革命政府”名义发行百元票面的“中华革命政府债券”。约定付给持券人一百元,在革命成功后一年,由广东政府或其海外代理机构支付。[《中华革命政府债券》,《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92页。]据专家考证,票券由李安利在法国印制后,由革命党人冯自由等带至新加坡、菲律宾以及日本等地发行。债券实际价格则定为借一还四,实际百元债票发售价格为二十五元。[关于革命债券发行以及定价等争议问题,详细可参见徐渊:《孙中山发行百元面值中国革命政府债券之售价考》,《中国钱币》2014年第4期;左松涛:《孙中山发行的“中国革命政府债券”史实考》,《中国钱币》2009年第4期。]此后,孙中山辗转各地继续为革命寻求援助。及至1911年5月在美国芝加哥同盟分会会议上,孙中山决定设立“革命公司”,由该公司专门负责动员华侨认购债券,“每股百元,以一万股为限,将来革命成功后,专承办开矿,专利十年”。[《革命军筹饷约章》,《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9页。]孙中山以及革命党人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了急需资金。

  辛亥革命后,临时政府面临重重财政压力,“革鼎之初,百废待举,而理财列为要政之一,惟因大局甫定,又承清季凋敝之后,预算编制,殊难成功。”[中国通商银行编:《五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六联印刷公司1947年版,第82页。]在孙中山主持下,以新建的政府信用为根本担保,在较短时间内便筹划了多项举债。截止4月底所获的2040000元收入总额中,外债占到68.81%。[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95页。]临时政府除了举借外债,仍然通过公债这一筹款工具作为解决财政困境的有效途径。临时政府参议院议决后,孙中山批准发行了“中华民国八厘公债章程”,由临时政府财政部发行,各省财政司劝募。定额1亿元。[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南京临时政府》,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3-305页。]在孙中山主持举债过程中,由于临时政府持续仅3个月,因此其承担的信用承诺无法进行。尽管举债发出了信用承诺,但是囿于失去主政实权,无法解决债务事宜。因此他只有呼吁北洋政府周学熙等人设法早日了结借债。[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南京临时政府》,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34页。]辞去临时大总统后,1914年在日本成立中华革命党,并设立了筹饷总局,各分会设立筹饷局,发行中华革命党债券,券面额分为1000至1元5种,照辛亥革命时期的办法两倍偿还,为鼓励输捐者,还规定了“中华革命党奖章种类”分书目发给勋章。

  1917年孙中山南下揭橥护法旗帜。为募集军政所需经费,孙中山以临时约法“国会有议决公债之募集及国库有负担之契约之权”规定进行公债发行。[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南京临时政府》,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6-107页。]募集军事公债五千万元;利率为年八厘;同时还发布规定承购满十万、五万、一万、五千元分别给予不同等级勋章。此外成立军事公债局来专门负责公债发行及募集。在各省均设立公债分局,各县酌设募债支局,每支局限至少募集五千元。外洋各埠,按照内地各县例设立分局、支局等。[《军政府也募内国公债》,长沙《大公报》1917年10月8日,第1张第3版。]军事内国公债发行以后,大部分依靠海外华侨来进行。孙中山曾与广东省长商妥,由粤政府代为募集若干,而酌提归粤政府。[《军政府募债现状》,《民国日报》1917年10月29日,第2张第6版。]他还曾派员携公债票到上海、天津、汉口、沙市等商埠劝募。在正式发布公债募集令后,孙中山还多方联络,分别致函西南实力派希望协助筹募。

  当然,从其公债发行实践观之,孙中山曾多次考虑发行公债的难处。为保证债券发行延续性以及明确责任,孙中山还授意其财政重要助手廖仲恺等人尽可能制定管理办法以保障公债顺利承募。1924年为筹备中央银行,他还批准宋子文所拟设的筹债方案,试图通过发债筹集银行建设资金。限于资料的缺失,很难再精确的核算数额,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以债券筹募资金的渠道对促进革命进程起到了推进作用。

  二、合理募借内外债建设现代国家

  孙中山长期从事中国革命,其目的在于通过革命改变专制政治以建立现代国家。然“破坏易,建设难”,在其思想宏图之中,建设方才是其终极目标。而晚清民初的政治与革命中,孙中山更是通过实践深刻的认识到了实业建设是救国的根本之道,也是发展民生的关键。建设虽言之颇易,但实践却需大量金融资金支持,“欲兴实业,苦无资本”。晚清以来,对于举债曾长期有“借债救国”与“外债即恶债”争论于朝野。更有激烈反对外债举借者“视外债为蛇蝎”,“视外债为鸩毒”。[参见马陵合:《清末民初铁路外债观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晚清外债史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清政府举借外债往往是将各种利权抵押给西方列强,因此在举借外债和维系国家主权与利权上总是冲突不断。清政府多次举债,导致利权抵押而丧失主权,债信已经失去。据统计晚清政府对外举债多达42笔。而庚子之役后更是向英俄等国举债的庚子借款达到库平银457605000两之巨。[贾士毅:《民国财政史:第四编》,上海书店1990年版,第21-22页。]旧债未偿又举新债,使得政府财政屡屡陷入债务危机之中。

  孙中山早年长期游学在海外,对于西方近代经济发展既有直接的观感,同时亦有学理上的接触。在辛亥革命之后,革命的重心出现转移,面对贫穷落后的中国,既无技术,又乏资金,因此孙中山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经验以及国内发展实际考虑,更加鲜明的论证了民国政府举外债的必要性以及借债的原则、具体操作方式。为了获得西方对民国政权的支持,在中华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对外宣言书之中便指出“革命以前,满政府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对外宣言书》,《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0页。]面对民国发展道路选择,孙中山从宏观上认为需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今欲急求发达,则不得不持开放主义。利用外资,利用外人,皆急求发达我国家之故,不得不然者。”[《在济南各团体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0-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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