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黄兴研究(2)
辛亥革命网 2016-02-16 11:01 来源:湖南省参事室 作者:刘泱泱 查看:
下面,我便根据研究中所见,依黄兴事迹的时间先后,举几个问题为例,作些说明。
⑴黄兴十四五岁时在家自学,有资料记载说,黄兴在这期间曾订有《自勉规则》六条。这六条是:“一、行动必须严守时刻;二、说话必须说到做到;三、读书须分主次,纵使事忙,主要者不得一日荒旷;四、处理重要事务及文书,必须亲自动手,不得请托他人;五、对人必须真诚坦白,不得怨怒;六、游戏可以助长思虑,不应饮酒吸烟。”这六条显然超出了自学的范围,包含学习、工作、为人处世、品德修养各个方面。文中使用“必须”、“不得”、“不应”等字,似乎也不是自勉,而更像是黄兴对他人或者他人(如师长)对黄兴的要求。特别是第四条“处理重要事务及文书,必须亲自动手,不得请托他人”,更不像还在求学阶段的未成年少年所写的文字;这时的黄兴,学业远远未成(他四五年后才开始入长沙城南书院读书),也不可能有什么“重要事务及文书”需要他处理或请人代劳。因此,这六条《规则》,是否黄兴早年自学时所拟订,很值得怀疑。是否出自后来文人的拼凑,或是由于师长或父辈的要求,根本就非黄兴所写,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⑵黄兴早年也曾参加过科举考试,取得过秀才。他是于何时、又通过何种方式考取秀才的?过往的记载,时间上存在两种不同说法:1893年说和1896年说。方式上则大体一致:都认为是通过善化(今长沙)“县试”获取秀才的。后来研究者根据当事人的回忆,大多倾向于1896年说,这点应可成立。至于原先大体一致的“县试”说,我则觉得还有欠准确。因为按旧时科举考试制度,凡童生应考秀才,须经过三个阶段的考试,即县试、府试和院试,层层递进。县试由县官主持,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院试则由主管全省教育行政的学政(清末或称提学使)主持。只有先经过县试、府试,最后通过院试录取者,才能分别送入相应的府、县学继续学习,成为府、县学生员,通称秀才。因此,黄兴应是先经过县试、府试,然后通过院试录取,分发原籍善化县学为生员,即考取秀才的。
⑶黄兴的早年学历究竟如何?他幼受父教,又读过私塾,这些都没有疑问;问题是此后去了哪里上学?过去好些有影响的著作,包括台湾出版的左舜生著《黄兴评传》、陈维伦著《黄克强先生传记》、李云汉编《黄克强先生年谱》,大陆早先出版的章开沅等主编《辛亥革命史》、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等,都说黄兴从1988年起就入岳麓书院读书,直至1898年由岳麓书院保送去武昌两湖书院深造才离开;继后湖南大学编校史,岳麓书院举办院史陈列,都将黄兴列入岳麓书院学生名单,加以宣扬。其实这都是以讹传讹,不符合历史事实。黄兴其实从没有入过岳麓书院,他进武昌两湖书院也不是由岳麓书院选送,而是由湖南校经书院选送的。近些年萧致治著《黄兴评传》、石彦陶著《黄兴传》,才对此讹传作了考订和更正,认为黄兴所入不是岳麓书院,而是长沙城南书院(1893年入学)。萧著提出了三点更正的理由:①岳麓书院入学门坎较高,肄业者皆廪生、附生、监生,而不收童生;城南书院则入学门坎较低,兼招收附生、监生和童生。黄兴1896年才考取秀才,“在此之前,他只是一名未入学的童生,尚无资格进入岳麓书院就读”,而入城南书院则是具备条件的。②黄兴入长沙城南书院读书,有他的同学雷恺的多篇回忆录为证,而黄兴的长子黄一欧也说到:“雷恺先生曾多次同我谈过与先君在城南书院的旧事,是实在的。我从未听过先君青少年时曾进岳麓书院读书。”③“黄兴本人也从未提过在岳麓书院读书。如果他真在岳麓书院读书十年,差不多占去了他生命的四分之一,一定对他印象很深,在他生平行事中,不可能一字不提。”至于湖南大学和岳麓书院认定黄兴为岳麓书院的学生,很可能是因为黄兴曾被选送进校经书院深造,而校经书院的前身湘水校经堂曾附设于岳麓书院内的缘故。但查由湘水校经堂到校经书院,有一个演变过程,地址也几经变迁。它是由湖南省政当局创办并主管的,始创时期(1833—1836)和重建时期(1862-1879)均附设于岳麓书院内,其时主讲和阅卷均以岳麓书院和城南书院两山长为主,省政官员并定期到堂讲课;扩建整理时期(1879-1890)改迁于城南书院旧址;改制时期(1890-1903)则连名称也改为校经书院,院址也移建于长沙城北湘春门外熙宁街。因而湘水校经堂、校经书院与岳麓书院,无论在其附设时期和改迁、移建时期,都不是下属和主管的关系。校经书院正式成立于1890年,已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书院。而黄兴是于1898年才由城南书院选送入校经书院、不久又由校经书院选送武昌两湖书院深造的,他这时的学习与选送,与岳麓书院毫无关系可言。作为千年学府的岳麓书院与湖南大学,早已由她的悠久连绵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山长校长皆时贤名流,和历来学生人才辈出,而享誉古今中外,大可不必再借原本不是岳麓书院学生的近代伟人黄兴来增光添彩了。
④华兴会的成立是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即辛亥革命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黄兴早期历史中的一件大事。由于华兴会原属秘密革命组织,且发动起义又仓促失败,遭到严重搜捕破坏,以致没有留下任何原始文献资料。事后黄兴也没有专文述及。其他当事人(主要是刘揆一、章士钊、周震鳞、曹亚伯、黄一欧等)多年后(辛亥革命后以至新中国建立后)的回忆录又真伪杂陈,言人人殊。如成立时间,有1903年(11月4日)说,1904年(2月15日)说。成立地点,有连陞街机关部说、保甲局巷彭渊恂宅说。与会人数,有12人说、20余人说、30余人说,具体人员名单亦各有同异。领导成员,黄兴被举为会长,各回忆录一致,副会长则大多无明确记载(宋教仁、刘揆一是其它史籍载明的),惟秦毓鎏《自述》称曾任副会长。华兴会宗旨,各回忆录也无明确有据的记载。等等。这种原始资料严重缺失和记述不一的状况,给后来的研究者研究华兴会和黄兴早期革命活动带来了极大困难,亦导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已成的研究著作,或是从不同记载中,择取一说;或是折衷诸说,“兼容并包”;或是另行采访,再立新说。如成立时间,有从1903年说者,有从1904年说者,又有折衷调和二说,提出两次会议说者,称第一次为筹备会议,第二次为正式成立会议。成立地点,有经采访另立新说,提出在西园龙宅(明德校董龙璋寓所)者;参与成立会人数,也添加了100余人之说;华兴会旨,则出现了“驱逐鞑虏,复兴中华”的新提法。这些新说,究竟有何真实可靠的依据,仍不甚了了。总之,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尚有继续、全面、深入、细致研究的必要。
⑤1905年12月8日,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民族民主革命家、宣传家,“革命党之大文豪”陈天华(字星台),因抗议日本政府限制中国留学生革命活动而颁布的《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被留学生称为《取缔规则》),激愤难遏,留下绝命书,在东京大森海湾蹈海殉国。紧接着12月25日[3],有署名“强斋”者奋笔撰写《陈星台先生〈绝命书〉跋》一文,刊于稍后(1906年1月22日)出版的同盟会机关刊物《民报》第二号。此《跋》的作者“强斋”究竟是誰?后来出现两种说法:曹亚伯著《武昌革命真史》称其为黄兴所写,而另外有多种著作则认为系宋教仁所作。研究者也各有所从。这就成了需要研究弄清的问题。以曹亚伯与黄兴的亲密关系,其说或不无根据,但未予说明。考黄兴在从事革命或流亡期间,虽曾用过不少化名,而生平著文,则未见有用笔名者。又考黄兴在陈天华蹈海前后的行踪,他于该《跋》写作和发表的这段时间内,很可能并不在日本。因为时任香港《中国日报》社长兼总编辑冯自由有记载:“(乙巳)十一月,黄克强至香港,寓《中国报》社。”[4]按:旧历该年十一月,公历为11月27日至12月25日。黄一欧也回忆说:“……一九0五年秋末冬初,才同湘潭黄积成一起去日本。其时先君已去南洋。”[5]查1905年立冬在11月8日,则秋末冬初当在公历11月上中旬之内,距陈天华蹈海尚有一段时间。且黄兴这次离日时间较长,他辗转香港、广西、越南等地,至次年9月才经由上海返抵东京。根据这些,曹亚伯所说该《跋》为黄兴所写,迄今尚是孤证,似难成立。那么,该《跋》为宋教仁所作说又有多少证据呢?考宋教仁所著文,所用笔名甚多,其中有与“强斋”字音近似者。他在主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期间,就用“勥”的笔名发表过多篇时评(见于该刊第一期者3篇);稍后至《民报》时期,宋文更多,常用的笔名则是“勥斋”。“强”、“勥”虽字形有所不同,但查汉语字典,都有强迫义,又都有固执、倔强义,且用此义时,读音亦相同;而“勥”又同“犟”。三字在古近汉语文献中是可以通用的,则“强斋”即为“勥斋”亦可成立。另据与宋教仁同属报人且关系密切的汤增璧回忆:“自星台烈士蹈海,渔父为纪其事于《民报》。”[6]亦可作为佐证。但总的看,证据仍欠充分,期待有更多的新资料发现和更深入的研究。
[1]萧致治:《黄兴研究著作述要》,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湖湘文库”本),第91、93页。
[2]本文所述黄兴研究论著统计数字,2008年以前者据萧致治著《黄兴研究著作述要》,2009年以后者由本文作者补入。
[3]此日期系据该《跋》文末所署时间“乙巳十一月晦”(即公历1905年12月25日)。
[4]冯自由:《香港同盟会史要》,《革命逸史》第三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21页。
[5]黄一欧:《辛亥革命杂忆》稿本,转见毛注青编著:《黄兴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96页。
[6]伯䕫(汤增璧号):《同盟感旧录》,《建国月刊》第9卷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