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历史与文化研究辛亥革命期间列强对东北的(5)
辛亥革命网 2011-03-24 00:00 来源:北华大学学报 作者:厉声 冯建勇 查看:
第一,利用东三省海关控制东三省地方政府财政命脉。辛亥革命爆发以后,东北各海关与内地一样,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海关税款的征收、存放、汇解等事全部由各海关税务司在总税务司安格联的指示下一体承办。当东三省当局面临财政危机的时候,赵尔巽要求各海关照以前那样,照常汇解税款,一部分上缴度支部,一部分拨付黑龙江省作为补助军费之用。奉天海关税务司穆厚敦以全部税款需要支付外债赔款为由,通知赵尔巽:在新形势下,东三省再也不能指望用海关税收供给本省开支。在这种情形下,赵尔巽不得不求助于列强组织的国际银行团,请求给予500万的贷款,并答应以东三省地区契约税和哈尔滨关的税收作为抵押。银行团内部对此意见不一,加之清廷并不允许东三省当局以地方税收作为担保借款,此事告吹。接着,赵尔巽又求助于日本财团,“如果在两天以内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接受日本的条件,以本溪湖煤矿、森林和电灯厂中国方面的股份收作抵押”。为了维持东三省行政的运转,赵尔巽等不得不与虎谋皮,饮鸩止渴。
第二,争夺对东三省海关税款的征收和存储。海关税款的征收、存储和汇解全部由列强控制下的外国海关税务司一体负责。由于海关税款的征收、存储及汇解蕴含着大量的经济实惠和政治利益,这其中就涉及各海关利益分配的问题——自激烈争夺,尤以对山海关税款办理的争夺最为典型。此间日、俄两国都想攫取办理山海关税款的业务。日本以《交收营口条款》为依据,要求由横滨正金银行对山海关税款的征收和存储一体办理;俄国则认为华俄道胜银行是赔款委员会参与偿付赔款的银行之一,理应拥有优先权。海关总税务司为平衡两国利益,竟然建议将山海关税款业务的办理分为两块,一家办理收税业务,另一家汇解。
第三,利用海关税务司影响东三省地方当局的政治走向。辛亥革命爆发不久,安格联指示穆厚敦,建议赵尔巽:当前惟一明智的办法是稍微顺着革命运动的潮流走,只有这样做,才能把它约束在范围之内,不至于一发不可收拾。赵尔巽受宠若惊,表示乐意接受安格联的好意。此后不久,东三省成立保安公会,安格联对此给予赞许。当英国政府看到清朝大势已去的时候,决定扶持袁世凯作为自己在中国利益的代言人。赵尔巽从内心里是不愿在这一问题上屈服于袁世凯的。奉天海关税务司曾这样剖析赵氏心理:“不要说建成一个共和国,即使是暂时改为共和政体,恐怕总督后也会辞职。他的生命之树已经根深蒂固,不易改变方向。他效忠皇室,还可以落一个好名气,因为年纪老迈,即使在形式上背弃皇室,辜负生平,也犯不着,而且年纪那么大,即使献媚求荣,由于他与这个集团(民国临时政府)共事的时间短暂,没有希望看到它的事业初具规模,因此也得不到好处。”这一评介颇为中肯。无论从个人的道德情感出发,还是为自身利益着想,赵尔巽都不情愿背叛清王朝。一时间,盛传东三省将会在赵尔巽的带领下宣布“独立”。安格联指示穆厚敦,满洲的整个前途还没有定局,现在走错一着就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惟一稳妥的方针是向南北协议成立的新临时政府靠拢。按照安格联的指示精神,穆厚敦数次拜会赵尔巽,暗示满洲独立必然会给日俄干涉造成机会,随之而来的是东三省政局将会陷于崩溃。从英国利益出发,穆厚敦尽量引导赵尔巽追随袁世凯政府。列强(尤其是英国)通过上述措施,加强了对东三省的财政控制,并进而逐步渗透到政治领域,试图主导东三省的政局走向。这是列强对东北侵略的新方式和新特点。
五、余论
综上所述,辛亥革命时期,列强面对东三省出现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调整了自己的政策,试图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或在中国的殖民利益。这一时期日俄两国的东三省政策大体一致:辛亥革命初期,它们都企图寻找良机,根本解决满洲问题;然而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加之列强内部行动的相互牵制,日俄两国不得不放弃最初的想法,进而采取务实的态度,在不触动东三省领土完整的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加强对东三省的掠夺。这一时期,美国政府前后政策有很大变化。塔夫脱政府放弃了辛亥革命前夕对日俄的强硬政策,企图与日俄在东三省达成谅解,只保持了在东三省商业贸易“机会均等”的政策底线:威尔逊政府在辛亥革命后采取对袁世凯政府友好的姿态,不再承担在中国成为美国垄断资产阶级贸易保护人的角色,因此,美国资本逐渐退出东北,美国政府在东三省边疆的影响力也再度下滑。同一时期,列强在侵略东三省权益的方式上有了更新,这就是:通过控制东三省海关以获取经济利益,并控制东三省财政和引导东三省的政治转型。
辛亥革命期间,列强加强了对东北的侵略和掠夺,此间,在革命党人的打击下,清朝已不可能抽身对东三省给予诸多支持。以赵尔巽为首的东三省地方当局只好独当一面。赵尔巽亦没有新的办法,仍然采取清朝中央政训令赵尔巽:“允许美国人在东北从运用其资本中获取厚利,这会使美国政府对我们有好感,也会支持我们。”可以允许美国人“经营渔业、航业,开发矿业和林业”,“届时我们利用他们的力量来遏制俄国和日本”。在日俄勾结的大力夹持钳制下,东三省地方当局只得到美国政府外交官“纯道义上”的支持和英国少数资本家的有限支持,日俄两国在各自势力范围内仍大行其是。
通过对这一时期列强对东三省政策的考察,可以提出这样两个命题:(1)对辛亥革命时期列强在东三省的侵略应给予恰当的评估。首先,应该区分“瓜分”、“干涉”、“势力范围”三个概念。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瓜分是指“像切瓜一样地分割或分配,多指分割领土”:干涉是指“过问或制止,多指不应该管而硬管”;“势力范围”是指“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力量所能达到的界限”。依照上述解释,辛亥革命时期,列强试图影响东北封建官僚和地方当局,并引导其政治走向,这可称之为“干涉”。但是,列强对东北革命党人发起的辛亥革命,基本上持“中立”态度,因此,应该慎用“干涉”一词来归纳列强对东北辛亥革命的态度。另外,东北辛亥革命期间,日、俄两国尽管曾试图“根本解决满洲问题”,强占东三省,但由于内外形势的变化,日本基本放弃这一政策,也就没有形成事理上和法理上的占有东北疆域。此外,英、美等国亦因为利益重心不在于此,对东北边疆未有过多“关注”。因而,最好用划分“势力范围”代替“瓜分”一词来表述这一时期列强对东北政策的整体实施状况。(2)辛亥革命期间,列强各有盘算,希图以自我为主轴,引导东三省政局的发展。但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列强之间的错综矛盾,使得列强只能在一个问题上达成一致,即最大限度地维持东三省现有的政治格局,不寻求对东三省行政和领土的控制,从而使东三省政局得以维持了一个脆弱而危险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