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4)
辛亥革命网 2011-08-02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董传岭 查看:
频发严重的天灾造成婴儿大量死亡和出生率降低,导致儿童比例偏低。1837年,山东儿童比例为38.69%;[55]而1909—1911年,莘县儿童比例为32.8%,齐东仅为27%。[56]失衡的人口结构对人口再生产造成巨大不利影响。天灾导致性别比偏高,如1909—1911年,山东人口性别比为117.39,[57]1905—1906年,峄县性别比高达153.6%。[58]而世界各国出生的婴儿性别比几乎是恒定的,一般处于105或106这个稳定值。[59]性别比偏高使成婚率降低,出现很多大龄男子,有的甚至终身无偶,引发不稳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频发严重的天灾使广大乡民生活水平低下,营养不良,身体素质普遍较差,身材低、寿命短。如1900年左右,山东男性的身高一般不超过163厘米。[60]广大乡村死亡率很高,平均寿命很低,如在肥城市孙家庄村,“清末,村内百姓平均寿命为34岁(男32岁,女36岁)”。[61]乡民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一般农家子弟都无力上学,大多属于文盲,如乳山“清末,境内识字人口仅占总人口的3%左右”。[62]频繁严重的自然灾害使读书入仕的人数大量减少。从举人数目来看,易受黄灾的鲁西南、鲁西北地区,举人数目明显较少。1861—1903年间,山东28州县进士、举人的人数,自然灾害较少、比较富庶或交通便利的潍县、济宁、蓬莱、福山进士、举人较多,都在50人以上,而易受黄灾等灾害的恩县、阳谷、阳信、朝城、嘉祥、沾化、鱼台、冠县等均在10人以下。[63]严重的天灾对乡民心理造成严重影响,产生恐惧、保守、沮丧、反叛、厌世等不良心理,甚至“天旱了,只会求雨;河决了,只会拜金龙大王;风浪大了,只会祷告观音菩萨或天后娘娘;荒年了,只好逃荒去;瘟疫来了,只好闭门等死;病上身了,只好求神许愿”。[64]
六、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自然灾害与民间信仰
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乡民生活困苦、科学知识匮乏,对肆虐的天灾无能为力,也不能作出科学解释,于是,只好求助宗教和神灵等超凡力量禳灾赐福,以致宗教信仰和神灵崇拜盛行。
广大乡民信仰的宗教主要有佛教、道教、基督教、秘密宗教等。大旱之年,各地往往请僧人、道士祈雨,如1908年6月12日《大公报》载:潍县大旱,县令“延僧道设坛祈雨,以安民心”;1909年5月27日《大公报》载:潍县苦旱,县令“招致僧道,在城隍庙讽经祈祷”。佛教、道教迎合了饱受天灾的广大乡民渴望救助的心理,为百姓禳灾赐福,在民间广泛流传。据王守中研究,清末,全省的寺庙、道庙数量远远超过《山东通志》统计的佛教寺庙385座、道庙167座。[65]可见,自然灾害频仍严重的山东广大乡村,佛教、道教比较盛行。基督教获得长足发展。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与新教派基督教)传教士从广大乡民亟需得到赈济的愿望出发,把赈灾作为传教的重要手段,积极投身赈灾救荒,借机发展了大批信徒,从而使基督教成为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最主要的宗教。据统计,1850年,包括主教在内,山东只有3名外国教士及教徒5736人,[66]1900年,全省天主教教徒有4.5万人;1910年,基督教(新教)徒已发展到21947人,成为全国基督教徒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67]八卦教、一贯道、离卦教、圣观教、九宫道、一炷香、皈一道等秘密宗教,迎合乡民需求、切中信仰脉搏,为民众消灾治病、抚慰心灵,在民间也广泛流传。
饱受天灾的山东广大乡民还依靠龙王、河神、碧霞元君、刘猛将军等神灵禳灾赐福,祈求风调雨顺、人寿年丰,以致广大乡村神灵崇拜盛行,其中,龙王崇拜颇盛。
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广大乡村水利失修,主要靠天吃饭,遭遇天旱,各式各样的祈龙降雨活动在各地不断上演。农历六月十八日,相传为龙王生日,人们在龙王庙举行祭祀、庙会等活动,祈祷雨顺风调、五谷丰登。“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山东各地的祈龙降雨具体仪式又有所不同,有的烧香祭拜龙王,有的抬龙神像出游,如果显灵还要演戏酬谢。如:滕县祈雨时“官绅则祷于龙王庙”,“有舁神玩龙游行以祷者。祷而应焉,则演戏以报之”。[68]历城县冷水沟村每逢干旱,村长就向所有的田主收一小笔钱,向当地的龙王献上一些祭品,以祈求龙王降雨消灾。[69]1907年8月5日《大公报》载:山东有的地方祈雨时,“塑泥龙一具,选属龙者之童子四人架之,以祷雨泽”。有的则锁押龙王像或把龙王像置于烈日下曝晒。由于龙王崇拜盛行,广大乡村龙神庙很多,如光绪年间,日照县就有龙神祠、元高兴埠龙王庙、龙姑山龙神庙、石臼岛龙神庙等等。[70]在利津、平度、临清、范县、长清、乐安、宁海、博山、潍县等都建有大量龙王庙。[71]另外,大旱之年,乡民还有向关帝、玉皇大帝祈雨以及打“旱魃”等各种各样的祈雨活动。
借助宗教和神灵等超凡力量禳灾赐福,虽然使饱受旱灾之苦的广大民众得到精神慰藉或赈济,但易滋生迷信、虚伪、依赖等不良心理,坐失治灾良机,妨碍社会进步和发展。
七、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自然灾害与社会冲突
在清政府沉重剥削和列强残酷掠夺下,广大乡民生活困苦,阶级矛盾尖锐。天灾降,人祸至,在严重天灾侵袭下,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本已十分尖锐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嗷嗷待哺的广大灾民被迫加入盗匪、抗粮抗税及农民起义的行列。
辛亥革命前十年山东频繁严重的自然灾害,常常使广大乡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弱者坐以待毙,而强者往往沦为盗匪,正如1904年山东巡抚胡廷干所奏:“东省人多田少,不敷耕种,连年河水冲没,闲民日多,弱者坐守饥困,黠者沦为剽窃,是以曹州东昌等属,历年多盗,诛不胜诛”。[72]灾荒之年,广大饥民迫于生计纷纷沦为盗匪,以致“遍地皆匪”,如1911年,天灾严重,“盖山东盗贼,其始南境数处而已,近则蔓延全境”。[73]猖狂的盗匪,抢劫杀掠、架人勒赎、行旅不靖,广大乡民深受其害,以致“谈匪色变”,正如《昌乐县续志》载:“土匪蜂起,架人如同攘鸡,农村人人自危,朝不谋夕。集场会场日午则散,日暮则道路已肃,日入晚餐则各家严扃门户”。[74]猖獗的盗匪,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