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烈士方策的遗孤方正
辛亥革命网 2011-10-05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辛亥革命网 查看:
方正,1903年12月24日出生于湖北省黄冈县城二道巷。我家世无田地产业,完全靠人力生活。
祖父方本实,充满清水师营文案。
父亲方策,毕业满清湖北陆军特别小学堂,后分发黄放营见习。辛亥武昌起义,投充军务部人事科科员,不久入敢死队,在汉口与清军作战阵亡。
其时,家中有祖母、母亲、妹妹和我共四人,承鄂军临时政府发给抚恤费贰千元,一家四口赖以为生。1913、1925、1920年幼妹、母亲和祖母相继病死。
1912年,鄂军临时政府举办辛亥首义烈士遗孤教养所于武昌,母亲送我入所读书。后因时局不安定,母亲不愿让我一个人在武汉,又把我接回黄冈原籍。
1913—1915年,先后在黄冈从欧晓村、戴鸿儒俩老师读私塾。
1915年先母去世后,其时辛亥首义烈士遗孤教养所已停办,男学生归并当时的模范小学,女学生归并女师附小,膳食衣履费用由政府供给。堂伯方鹤书送我到模范小学读书。
1922年夏毕业后,升学武昌高等师范附属中学。1925年毕业后,失学年余。
1926年北伐军到达武汉后,当时政府将武汉原有各专科学校集中在原武高校址办武昌中山大学,我入预科肄业一年。
1927年弃学就业,由当时教育厅长李汉俊介绍进当时的湖北省政府农工厅充调查员(首任厅长是董必武、继任厅长是王祺)。国共分裂后,农工厅撤消失业。
1928年伪湖北省政府成立,张难先任伪财政厅长。张系参加辛亥革命的,我以辛亥烈士后裔身份找张,承派充伪财政厅办事员。
从1928—1944年历充伪财政厅办事员、科员、股长、视察督导及伪湖北省美金公债筹募分会筹募组长等职。
1944—1945年调伪建始县田赋粮食管理处长,日本投降后辞职。1946年由建始来宜昌赋闲。
1947—1948年在北门外开义丰盐店充伪杂货业同业公会理事。1948年充伪宜昌县政府财政科长兼伪宜昌县银行官股理事。1949年充伪湖北省政府鄂北行署会计主任兼代第二处处长。
方正解放后的经历
1950年3月参加中国油脂公司宜昌支公司充办事员。先在秘书课任文书工作,三反运动后在业务课搞市场管理工作。
1951年参加财经干部训练队学习。
1953年调秭归县公司充义务员;1954—1955年调沙镇溪营业所充会计员。
1955年8月—1956年4月肃反运动中拘留反省八个月,释放复职后仍充沙镇溪营业所会计员;粮、油合并后充沙镇溪粮管所会计员。
1957年调茅坪粮管所会计员。
1958年反右斗争后,于10月11日逮捕,以历史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63年10月11日服刑期满,留场就业。
1965年5月由沙洋农三场十六队遣返回宜昌,后在解放公社第一生产队做另工一直到现在。
1979年平反文件:
秭归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
秭法刑复字[79]第131号
被告人:方正,男,七十六岁,家庭出身贫民,本人成分伪官吏,湖北省黄冈县人,原系秭归县茅坪粮管所会计。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四日因反革命一案,经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现经本院重新审理认为:方正的政治历史问题于一九五七年二月已作结论。整风反右运动中,虽有一些错误言论,但并非蓄意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原判以反革命罪判处不当。为此,特依法判决如下:
1、撤消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四日本院[58]法刑字第396号刑事判决:
2、宣告方正无罪。
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七日
1979年12月13日晚,我的父亲方正因患直肠癌逝世,终年七十六岁。
秭归县粮食局书记、局长和部分老同事在宜昌市殡仪馆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